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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规定行政单位装修标准:每平米不超700元

2014-12-3 14:38:00  来源:三秦都市报  进入论坛

昨天,记者从宝鸡市政府了解到:从12月1日起,宝鸡市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明文规定,除办公室使用面积、机动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中省规定外,办公用房装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正版软件配置均制定了详细标准。

规定明确指出:办公用房的装修要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兼顾地方特色的原则,装修材料选择应尽量就地取材,不应进口装修材料。外部装修应按当地城市规定的节能指标要求采用密封和保温、隔热性能好的产品。其中,大厅装修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200元,公共走廊装修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900元。按照建筑面积算,办公室装修标准每平方米不超过700元,会议室每平方米不超过900元,卫生间每平方米不超过700元。

宝鸡市市财政局资产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规定从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以及使用年限三部分进行了规定。比如像台式电脑的上限价格标准为4500元/台,一个单位的台式电脑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10%,使用年限为6年。科级及以下人员办公室的家具配置,正科5000元/人,副科2500元/人;其中,办公桌椅1套/人、客人座椅每室2张、文件柜1套/人、茶几每室1张。


编辑:秦人
关键词:装修标准 建筑面积 规定 装修材料 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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