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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城区不少小区收二次加压费 物价部门:不应收

2014-11-27 13:36:00  来源:[CopyFrom]  进入论坛

从11月1日开始,榆林城区开始为期5个月的供暖期。如今供暖已近一个月,不少市民反映,一些小区供暖价格不一,有的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比政府定价的3元要多收一些,这是怎么回事呢?

市民反映:不少小区收二次加压费

11月24日,家住常乐路阳光世纪家园小区的李先生反映,小区使用的是燃气锅炉供暖,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他家160多平方米,5个月取暖费为4518元,算下来每月每平方米5.6元。

租住在榆阳中路榆新小区的李女士说,榆新小区也是燃气锅炉供暖,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1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费不是3元吗?”

华商报记者走访中了解到,巨丰智慧城、绿源、绿洲阳光、开源幸福里等小区的取暖费也高于每月每平方米3元,有的为每月每平方米3.5元,有的则为每月每平方米3.6元。

不少市民表示,在榆林城区,好多小区都加收每月每平方米0.5元或0.6元的二次加压费。袁先生说:“收二次加压费对于住在低层的居民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低层不需要加压,室温就能达标。”

热力公司:小区自建换热站

“二次加压费”的收取到底合理吗?绿源小区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绿源小区属于高层,自备了换热站,如果不自备换热站,高层住户家里温度就上不去,“每月每平方米3元的取暖费是物业代收的,全部交回供热公司,而加收的每月每平方米0.5元是弥补换热站所需电费、设备维修费等”。

据榆新小区尚甲物业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榆新小区取暖费比其他小区收费高,是因为小区是燃气锅炉供暖,需要支出的费用有天然气费、人工费、水费、设备维修费等,然后做出预算才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榆林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多小区换热站由开发商自建自管,热力公司已为自备换热站的小区预留总热费的8%,作为基本运转费,“这8%的运转费对于大多数小区来说是杯水车薪,还需向居民加收部分费用,否则难以正常运转换热站。”该负责人说,“二次加压费”在榆林城区普遍存在,已形成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定。

物价部门:不应该收这部分费用

目前榆林市集中供热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热源企业-供热公司-小区换热站(归供热公司所有)-住户;另一种是热源企业-供热公司-小区自备换热站(由开发商自建自管)-住户。市民反映的二次加压费问题,主要集中在自备换热站小区。

榆林市物价局价格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榆林市城市集中供热居民热价标准,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其中政府补贴每月每平方米1元,实际居民只需缴纳每月每平方米3元的取暖费,“燃气锅炉供暖的小区不在政府明确规定之内,供暖费用是由市场定价”。

至于“二次加压费”,榆林市物价局房电价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政府只有对取暖费进行了定价,对“二次加压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榆林城区大多自备换热站的小区都存在这一问题,物业自行协商收取这部分费用,按政府定价来说,物业不应该收取这部分费用”。(记者 张云飞 董明杰)


编辑:秦人
关键词:榆林城区 不少小区  二次加压费 物价部门 不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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