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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亮)2015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将于11月30日结束,还没来得及缴费的参保人员得抓紧时间了,如果逾期缴费的话,财政补贴部分将不享受,也就是说,除了缴纳个人部分,原本财政补贴部分需要自己缴纳。
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2015年度的缴费标准是,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
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缴费截止到11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2015年全年。
记者了解到,2007年西安市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后,将没工作无法参保城镇职工医保的城镇居民,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凡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在西安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都可以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