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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撞身亡 榆林一男子非法拘禁肇事者父亲获刑

2014-10-31 1:02:00  来源:华商报-今日榆林  进入论坛

  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让肇事者高某回忆起来仍如梦魇。他经历了撞车时的恐惧,也经历了父亲被死者家属非法拘禁后,进行辱骂、殴打,并用打火机、烟头将其耳朵、指头烫伤的痛苦。日前,榆阳区法院一审判决,死者家属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据办案法官介绍,今年4月17日,高某在榆阳区大坝头附近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于某某重伤,于某某在榆林市第二医院抢救治疗11天后死亡。5月19日12时许,死者的儿子于某纠集多人驾车来到高某家,将高某父亲带至一间招待所,至5月20日中午时分才放走,期间于某对高某的父亲进行辱骂、殴打,并用打火机、烟头将其耳朵、指头烫伤。

  于某说,他纠集多人将高某父亲带至招待所,协调交通肇事赔偿的事情,后因高某的父亲不说话,采取了不当行为,后来才将高某的父亲放走。

  6月11日,于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7月17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在法庭上,于某辩解称,他们将高某的父亲带走后,由于其不配合,也不愿意赔偿交通肇事造成的医药费及死亡赔偿金等,他们便采取了过激的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某非法拘禁他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于某在公安侦查、起诉及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是因为争取合法权益而引发,又对非法拘禁期间殴打被害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法院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日前,榆阳区法院一审判决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法官点评: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手段理智维权,切勿冲动行事。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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