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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室改公寓出租

2014-10-21 8:44:00  来源: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进入论坛

本报讯(记者 宋雨 实习生 郝丽雯)如果将你家的地下停车场,改成一个个单间出租,你愿意不?郑先生说,他不愿意。

郑先生住在西安融发心园小区。买房初期,置业顾问说,这个小区的地下室可以作为一个停车场,供业主们购买。

考虑到停车方便,今年年初,郑先生购买后入住。可一直没有看到卖房时宣传的这个地下停车场。

反而让他奇怪的是,前不久,他看见有工人不断的出入地下室,“工人们拿着房门、铝合金门窗进进出出,我还纳闷可这都不是建设停车场所用的材料呀。”果然,没过多久,物业在小区张贴了一张房屋出租告示,他这才明白,原来地下室已经变成一套套公寓房。

10月19日,在小区的一处宣传栏上,记者看到了这样的出租信息,“公寓位于融发心园小区地下室,面积为有10平米的也有20平米,每月费用200元-600元不等。”

随后,记者以租赁公寓为由,联系到了小区物业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寓设施齐全,“有宽带、WIFI,冬季采暖是地暖,有专职保洁员,还有监控。最便宜的才200元,”工作人员强调,“这样设备齐全的房间,最近很抢手。”

郑先生告诉记者,地下室里有10多个房间,其中一些房间已经住人。自从物业将地下室改成公寓,小区业主觉得存在安全隐患,就找过物业抗议,但物业以地下室产权为开发商所有,业主无权干涉。“国家2011年就颁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里面有明确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郑先生说,小区业主已经将此事向长安区房管局进行了反映。

长安区房管局证实了此事,工作人员已经派人介入调查。“商品房地下室是不得出租并用于居住的。”房管局工作人员说,会立即派人前往现场查看。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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