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运管上路执法扣了记者的采访证件
2014-10-16 11:46:0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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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但
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管理站却在国道上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记者拍照时被抢夺手机,记者证也被抢走,后在临潼区宣传部的协调下才拿回证件。
记者证件被蛮横抢夺
近日,有群众向记者反映,
西安市临潼区运管执法人员违规在临潼区的108国道上,随意拦截查处过往车辆。10月10日上午9时06分,记者在临潼区新丰镇鸿门宴景区附近丁字路口的国道边看到,一辆车牌为陕A54534的制式带警报器交通执法车停在路边,几名身着运管制服和反光背心的人手持停车牌,正在对正常行驶的外地货车进行拦截检查。
临潼运管在路上执法
记者拿出相机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并在采访中递上了记者证,不料那位被称为队长的领导拿着记者证一边用手指使劲的弹着,一边要求记者出示身份证以供检查。跟这位队长在一起的执法人员对记者喊道:“我们有肖像权,未经过允许,不准对我们拍照”。
记者告诉他们,执法人员身着制服工作期间,任何人都可以进行监督和拍照后,他们便上来抢夺记者的手机,虽经记者全力保住了手机,并拨打了110报警,但手机套还是被他们抢走。记者回到车里后,有运管执法人员用查处货运车辆的执法记录仪,对记者的车辆进行拍照。
临潼区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人道歉
上午10时左右,临潼区公安分局新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到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民警向这位队长要记者证时,这位队长以记者证被执法人员带往扣车场为由拒不归还,直到临潼区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赶到派出所,才要回了记者被抢的证件。
临潼区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人解释说,
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在8月下发了《关于全市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行业加强平安交通建设、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到年底前开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几名执法人员在新丰镇路边执法就是在“打非治违”。几名执法人员态度粗暴,不能正确对待媒体监督,交通运输管理站已对他们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对记者做出道歉。
阳光报记者 贾长安 文/图
编辑:佳佳
编辑:秦人
关键词:临潼 证件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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