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2014陕西旅游年票网上订购
您现在的位置:三秦游网>>大千世界>>正文

汉中查处诬告陷害案件 当事人被党内严重警告

2014-10-10 11:12:00  来源:[CopyFrom]  进入论坛

  近日,汉中市纪委查处一起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案件,对诬告他人且存在违纪问题的刘振鹏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郑县供销系统工会主席刘振鹏,因房产确权纠纷在法院打官司。期间,刘振鹏听信传言,冒用他人名字,捏造事实,于6月中下旬先后两次将12封举报信分别邮寄给省、市纪委、检察院和法院的主要领导。

  市纪委受理举报后成立调查组,对该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经查,发现刘振鹏举报反映的问题失实,属诬告陷害,已违反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汉中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振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秦人
关键词:诬告陷害 党内 刘振鹏 严重警告 案件 
发表/查看评论     
陕西精品特产 陕西高端特产礼品
陕西旅游票务网 让休闲旅游便宜起来
 
相关链接
 
三秦概况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投稿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信息纠错 | 推广合作 | 合作伙伴
Copyright@2010-2014 三秦游网(陕西文化旅游网)
WWW.SANQINYO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