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局:如果明星不知情属侵犯肖像权
记者从陕西省新闻出版局了解到,正规的许可出版物请明星代言或者作为封面人物,都是要经过明星本人或授权所有人同意,“明星也是人,也有肖像权,要是没经过同意就是用明星照片,都属于侵犯肖像权。”工作人员说。记者了解到,在西安街头发放的多数刊物都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许可,“如果没有经过许可,不管里面是什么内容,都属于非法的,是要取缔的。”
广济医院:没有得到明星的同意
今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大街上的西安广济医院,在医院的前台随手都可以拿到医院印发的杂志,杂志的封面是明星谢娜,记者观察到,该刊物上没有任何许可认证。记者询问以吴奇隆为封面的杂志时,工作人员说:“那个已经发完了,这期是最新的,只有谢娜的。”听到记者问及什么时候请谢娜拍封面时,工作人员都含糊回答后转身不在搭理记者。
之后记者联系了广济医院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方面没有和明星取得联系,当得知这样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时,工作人员表示,医院将不再发放这样的刊物:“我们马上会将还没有发出去的刊物收回来。”
明星:近些年常遇“被代言”
近年来明星的肖像遭遇不法商家侵权的事件经常发生。明星林志玲曾出现在英国伦敦街头的色情广告宣传单上,上面还留着“外卖”服务专线的电话号码。日本动画大师宫崎骏被冠以“妇科专家”的头衔,成为某妇科医院的“代言人”,配上不堪的医院广告词。香港影星赵雅芝“被代言”登上了南京某美容医院的官方网站。
同样,在陕西也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陕西队主力前锋李毅的写真照公然出现在南京某男性病医院网站的焦点图位置,并配上了相关文字——“××男科恢复您的自信与健康”和“小手术解决男人大问题,重振男人雄风”。网友“小幸福”不禁感叹:“何时可以不拿明星来忽悠百姓,不仅明星欢乐,小老百姓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