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坝禁赌碑 存栗子坝乡女儿坝小学。横披状,周饰单线回纹,高0.52米,宽0.765米,厚0.1米;碑文17行,186字,篆文“洋县印”印章一枚,为洋县知县林授昌于咸丰元年(1851)立。碑文:
加同知衔洋县正堂加三级又加一级纪录四次林□为示禁事:照得南山赌博,例应加等禁令綦严,久经晓示在案。
兹据女儿坝生员薛钟灵等,以该处仍有不法之徒,违禁赌博,扰害地方等情,具禀前来,除饬差查拿外,合再示禁。为此示:仰该地约保、居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务各革面洗心,勉为良善,倘敢姑违,一经查获,或被告发,定于照例加等治罪,决不姑宽;该约保等,得规故纵,一并究惩,各宜禀遵,毋违!
洋县印 特示遵
右仰通知
咸丰元年十二月初三
告示 刊碑竖女儿坝勿损
押
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