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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家庭结构

2012-5-27 20:29:25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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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封建社会中,洛南县的家庭关系特点是男性支配女性,以“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为其传统伦理道德。家庭成员由曾祖、祖父、父辈、子辈、孙辈的组成为其主要结构,历代相同,皆以“五世同堂”、“四世同堂”传为美德。此种家庭人称“大户人家”。虽子孙繁衍数代,亦不分居。家中诸事,悉由“当家人”做主。大户者竟有一家四代达40余口。仕绅之家一夫多妻亦在30口左右。此种家庭多为富有或世代为官者。明清之后,兵匪频繁,赋徭苛重,子孙繁多生活无着者而迫于分门立户,自谋生计。据考明嘉靖十二年(1533)户均人口为7.9口,万历十年(1582)为6.3口,清乾隆七年(1742)减至4.1口,故而清政府下诏两湖、江浙、晋豫客户人家迁入。民国12年(1923),户均人口即增至7.5口,后因实行一夫一妻制,家庭趋向小型单一化、直系化。民国30年(1941)户均4.6口。建国后,由于生产关系变革,婚姻制度改革,实行计划生育,传统观念得以改变,男女平等,相互尊重,家庭组织渐次变小。1961年,户均4.1口,1988年则为4口。据当年城市抽样调查,城镇户均3.8口,止1994年,户均3.1口。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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