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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祭祀习俗

2012-5-22 8:45:47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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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祖 解放前,一般为春、秋两祭。清明节由族长或坟会会长主持,在祠内设香案祭祀,并上坟扫墓,植松、柏、冬青等常青树;寒衣节在祠内设香案,供馄饨,烧纸钱、纸衣。无族祠的,春、秋两祭在坟上或乡村道旁进行。除夕下午,大姓家族在族祠摆供品、点香蜡、焚纸钱拜祭,并在正月初一至初三、十四至十六日,先后6夜为祖坟供灯;其他人家只在坟上焚烧香、纸,供灯送亮。
    解放后,旧时的族祠、坟会已不复存在,但祭祖之俗仍在城乡沿用。虽然本县平坝部分乡村在70年代初建立集体墓地,但民间仍有上坟祭祖的习惯。
   
 祭神 解放前,县人受道教、佛教的影响,寄生存和幸福于神灵,家户设有“神主”,居中供奉“天地日月君亲师尊神位”,两边列“福禄财神、牛马明王、观音大士、火帝真君”等神名目;神主两侧供“东厨司令”和“历代宗祖”牌位,统称“家神”。岁换桃符,多在大门上贴秦琼、敬德、黄忠、魏延、马武、姚期画像,称“门神”。灶头贴张坤画像,称“灶神”。家中所设“神主”,一般在逢年过节或每月初一、十五,燃烛焚香,供糕点,化黄表祭祀;帷“灶神”在腊月二十三日,献灶糖(玉米糖)、灶饼和雄鸡祭祀,祷告“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
    社会祭神,一般在农历每月初一、十五日分散进行。较大乡村有“神会”、“拜香会”。每逢庙会或春节期间,由“会长”或“香火头”带领“善男信女”结伙祭神。
    解放后,随着人们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的提高,祭神活动逐步淡化。近几年,一些乡村朝山敬神活动又有所抬头。
    祭先贤 县人素有祭奠先贤之俗。解放前,每年农历四月二十八日祭纸圣蔡伦,五月初五祭屈原和通慧王张韶,二、八月祭孔子等。尤以祭孔祀典最为庄重。清时,担任主祭官的知县和任分献官的教谕,训导及陪祭官县丞、典史,祭前斋戒二日,不理刑名,不宴会作乐。祭祀之日,鼓乐齐鸣,官吏、学士和乡绅,头戴花翎或缎帽,身穿蓝衫,列队行礼,供祭品,读“祝文”。礼毕,知县大摆宴席,留先贤后裔、仕绅、贡生、秀才聚餐,并以猪肉、糖果、糕点馈赠。民国时期,祭礼由春、秋仲月改为农历八月二十七日孔子生辰之日,除县城孔庙举行盛大祭奠外,谢村等较大的集镇亦进行加祭。
    解放后,祭先贤之俗废弃。每逢清明节,机关、学校、社会团体和各界群众,到革命烈士墓地扫墓、悼念,并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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