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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分家、顶门、收养习俗

2012-5-19 10:27:36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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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家 旧时,儿子长大自立时,父母分给部分财产让其另立门户,称“另家”。父母将自己全部家产分给几个儿子叫“分家”。境内分家一般只给儿子,不给女儿。少数富裕户给女儿也分,但不与儿子们等同分配,谓之“儿一份,女一角”。分家时,要立文约(分单),所分者各持一份为据。
    (二)顶门 旧时,受封建礼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影响,无儿子的家庭一般要过继或抱养儿子来传宗接代。顶门是将兄长或弟弟的儿子来充当自己的儿子。顶门时把族中长辈请到一起,立契为约,族中人及女儿们都不能争其家产。
    (三)收养 有的家庭,弟兄几个都人丁单薄,无人顶门,于是就抱养外姓的小孩做儿子,称“抚义”。旧时,抚义小孩也要先通知家族人、亲戚。养子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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