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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群众自发的文体活动必须到公安部门备案

2015-1-11 10:20:00  来源:华商报  进入论坛

1月6日上午,安康市公安局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指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申请需公安机关严格审核。

安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王冰涛说,1月6日至3月底,各县区公安机关要依法严格审核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申请,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对批准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指导承办者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同时,要进行安全维稳工作评估,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

王冰涛强调,凡单场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下,或者是群众自发形成的、无需进行安全许可的各类文体娱乐、商贸促销活动,必须按要求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辖区派出所备案;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活动一律予以依法取缔。


编辑:秦人
关键词:备案 公安局 促销活动 场次 辖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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