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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办字〔2014〕131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咸及市属各企业单位:
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扎实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积极性,以创促建,全面推进“生态优市”战略实施步伐,构建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新咸阳,为实施“四大战略”、推动“六个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目标量化细化,确定了咸阳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2014年度十大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2014年度十大工程实施工作由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十大工程任务及责任单位
1.三北防护林工程。今年,把三北工程与城乡园林化建设、关中“百万亩”森林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杂果经济林建设、道路绿化、河流水系绿化等项绿化美化工程有机结合,把工程重点转移到中心城区、乡镇街道、直观面坡、旅游景点、环城绿化和重点出入境口绿化上来,加快荒山造林绿化进度,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加强次生林改造复壮工作,扩大森林植被面积,全年营造防护林9万亩,建成一批绿化“精品工程”。责任单位:市林业局、13个县市区政府,责任人:权展文,13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2.退耕还林工程。今年,按照“巩固成果、注重实效、落实政策、稳步推进”的原则,继续抓好退耕还林以前年度实施面积的补植、补造,认真细致地搞好检查验收和政策兑现工作,精心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荒山造林、封山育林、补植补造和后续产业经济林建设项目,在中北部9县完成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4万亩,做好退耕地还林项目重新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不断提高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责任单位:市林业局、中北部9县政府,责任人:权展文,中北部9县政府主要负责人。
3.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今年,按照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以“关中百万亩森林”和城乡园林化建设为载体,切实抓好公益林建设和封山育林项目实施,全力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扎实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在中北部9县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营造林8万亩,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提高森林效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中北部9县政府,责任人:权展文,中北部9县政府主要负责人。
4.杂果经济林工程。今年,以民生林业为目标,按照稳面积、提质量、增效益的思路,在做好已建成干杂果经济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的同时,新建以核桃、石榴、红枣、柿子为主的特色经济林10万亩,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建设好以杂果、林下种养和林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北部山地经济林区,以时令杂果、油用牡丹等为主的中部旱腰带综合型经济林区,以林下养禽、苗木花卉产业为主南部集约型经济林区,吸引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集一、二、三产相互融合、相互依托的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和知名品牌,将资源优势转化成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加快形成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责任单位:市林业局、13个县市区政府,责任人:权展文,13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5.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以创建“绿色村庄、绿色庭院、绿色道路、绿色校园、绿色单位、绿色县城”为主题,对靠近城镇、有一定自然条件和旅游资源优势的村庄,按生态景观型规划定位,乔、灌、花、草结合,落叶树与常青树结合,为休闲旅游度假和兴办“农家乐”奠定基础;对远离城镇、基础较差、居住分散的村庄,利用巷道、村庄空地或房前屋后栽植经济林,见缝插绿;对整体搬迁的新村,按照“园林下乡、景观进村”的思路,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实现街道林荫化、活动场所园林化、房前屋后花园化。今年,在全市13个县市区高标准建设绿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示范村24个。责任单位:市林业局、13个县市区政府,责任人:权展文,13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6.城市绿化增量提质工程。按照“创绿”标准,在城市绿化增量提质上下功夫,重点抓好团状、带状森林景观和特色街道建设,加快城市街头绿地、广场建设步伐,使我市城市绿量明显增加,质量显著提升。今年,新建丝路公园1处,新增绿地348亩;完成高铁咸阳站站前广场等绿地广场、咸阳人民广场绿地、咸阳植物园建设3处,加快西咸新区空港花园绿林绿地建设。丝路公园、高铁咸阳站站前广场等绿地广场、咸阳人民广场绿地、咸阳植物园绿地广场4处绿地,责任单位:市城建局,责任人:韩保锋;西咸新区空港花园建设,责任单位: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责任人:张永奇。
7.身边增绿工程。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抓手,在单位庭院和居住区,通过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和庭院绿化,广种树木花草,增加城市绿量,使单位及居民住宅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单位庭院绿化与城市公共绿化相互辉映连接成片,着力促进身边增绿,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城在林中、人在景中”目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责任人:张旭东。
8.道路绿化工程。大力实施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路、城市主干道路绿化、美化工程,在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绿化景观。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各建设不低于
9.河流水系绿化工程。以固堤护岸、保滩护坡、保持水土功能为主,大力发展沿河生态林和高效经济林,实现造林绿化与防洪保安、生态旅游、林业产业发展有机结合,逐步建立起完整、综合、高效的防护林体系。重点抓好渭河、泾河、沣河、清峪河、漆水河、泔河及主要水库、渠系绿化。城市段河流以园林景观绿化为主,建设高标准的河滨公园或湿地公园,建设宽度不少于
10.城乡园林化建设工程。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目标,同步落实我市“百万亩”森林建设任务,采取城乡一体、整体推进的办法,突出绿化重点,实行点、面、线相结合,全力推进县城绿化、城镇绿化、村庄绿化、道路绿化、农田林网化、河流湿地绿化、旅游景点和直观坡面绿化,开辟新的生态旅游景区,做活森林休闲旅游、湿地体验旅游和黄土高原风情旅游,旅游景点绿化率达到90%以上。马栏红色革命基地、昭陵、乾陵、茂陵重点景区绿化,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文物旅游局、4县市政府,责任人:权展文、高春毅、4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县城、城镇绿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建局、13个县市区政府,责任人:张旭东、韩保锋,13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村庄及直观坡面绿化,责任单位:市林业局、13个县市区政府,责任人:权展文,13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域内各旅游景点绿化,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各文物旅游景点,责任人:高春毅,各文物旅游景点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创绿”目标尽早实现,市上成立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将2014年度十大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力抓好实施。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创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任务分工,各责任单位负责筹集所需建设资金。市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市区政府要把2014年度十大工程作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重点工程,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专项预算。要把十大工程与项目建设相结合,整合项目,捆绑资金,全力实施;同时,要认真落实谁造谁有和允许继承、转让的林业政策,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民个人参与绿化工程,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因地制宜制订本区域、本系统“创绿”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期限、责任和措施,并逐级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部门、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检查和奖惩,确保工程布局合理,近期质量高,长远效果好。特别是城市绿化和环城绿化,要同城市规划结合起来,留足绿化空间,挖掘绿化潜力,保证绿化用地。要推行专业队造林,实行项目招投标制、报账制和检查验收制,建立奖惩机制。要通过拍卖、承包、租赁、合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林地使用权,依法确权发证,允许继承转让,充分调动和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创绿”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强化检查考核。要将“创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任务,加强考核。各级绿化委员会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五是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绿”工作对推进“绿色咸阳、生态咸阳、美丽咸阳”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创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是实行月报制度。市级各牵头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切实负起责任,每月要将“创绿”十大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报表和下一个月工作安排)报市绿化办。
附件:
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