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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高昂排灌电价引起渭南市委书记徐新荣的高度重视

2014-9-5 22:13:00  来源:陕西农村报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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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露的电闸和电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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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浇灌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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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露的电线接头
       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渭南讯(记者 张海明 邵林喜 石福水)涉农收费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级政府部门一直三令五申,严禁多收费、乱收费,严禁各种形式的搭车收费。
     
       8月22日,本网以题为《大荔县抗旱灌溉电价昂贵 村民直呼无力承担》报道了大荔县羌白、下寨镇农民因高昂“抗旱”电费造成他们负担加重的问题,报道出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据了解,大荔县昂贵的农灌电价曾引起了渭南市市委书记徐新荣的高度重视。在本网报道之前,渭南市委书记徐新荣在大荔调研时就已经接到了当地群众反映有关排灌用电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此,8月4日,渭南市委书记徐新荣一行对渭南市供电分公司抗旱保电和迎峰度夏供电情况还进行了现场调研。
     
        那么,大荔县高昂“抗旱”电价究竟是如何涨起来的呢?8月26-28日,记者进行了进一步的走访调查。在官池镇贴家村,一位农户称,他们村今年浇地的时候,是按照0.58元/度收取的;韦林镇西池村按照0.64元/度收取;石村为0.6元/度;东池村为0.61元/度。

       记者顺着公路沿村问询的时候,发现附近的其他村庄等,收费的标准却参差不齐,却又都高出正常电价。记者问这些电费都交给谁了,群众都说是给电工了。一群众愤愤的说,“花生干旱,不浇地不行,也不得不用越来越高的电费,明明知道不合理的钱,还得掏。”部分群众质疑,为何一个乡镇的,竟然遭到不等价的收费。

        他们的农田灌溉用电价格为何出现的多种版本,相邻的村庄灌溉电价上怎么相去甚远?记者带着群众的质疑来到了西寨供电所。
  
       据西寨供电所负责人介绍,供电所完全是按照标准收费收取的,不会多收费用。而且,供电所收取的费用,全部都有正规的票据。对于有村庄收费高于标准电价,差额的部分,是用于支付灌溉设备的看护管理人员的费用,机器设备的维修费和线路损耗。因为村里灌溉用的电力设备,部分属于村里自己投资的,所有权不是电力部门,因此,相关的维修和管理费用需要有人支付,所以只有在灌溉的时候附加到电费上。其看护管理人员,大多都是村里委派的人员,并不是电力公司员工,不属于电力部门管理。

        随后,记者电话还采访了大荔县韦林镇东池村电工贺某。根据贺某讲,他们村收取的电费是0.60元/度,国家标准是0.48元/度,但由于电损,电房的电表上显示的度数要比实际抄的度数多,比如电表上是100度,抄回来只有80度。村民缴纳的电费超出国家标准的这部分费用,包括了对村上电房、线路、变压器的损坏以及电表的损坏等进行维修。

       关于村民村民缴纳的电费超出国家标准的这部分,其他几个村的电工说的基本一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电工称,村里只委托他收取电费、负责维护设备,平时没有一分钱的维护管理费,如果按照国家电价政策收缴电费,自己不但白费力,可能还要倒贴钱。

       羌白镇小庄村主管用电的李副主任称,其实造成村民误解的高昂抗旱浇灌电费是多方面造成的,第一就是电房设施的管理及维护,像小庄村,由于用电过高,至今已经烧坏了两个变压器;第二,就是村电工的工资,小庄村浇灌电费为0.54元/度,其中0.085元/度作为电工的工资,这0.085元/度的电工工资是村委会以照明电0.4983元/度为基数制定的,也得到了全村村民的一致任何;第三就是一部分村民自己打井自己拉线,也导致一部分成本摊在了电费上。

     在走访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不仅高昂的电费惹村民抱怨,裸露的电线也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在官池、西寨、韦林镇等有不少村民在田间地头抗旱灌溉,井口边的地上和电杆上缠绕着的电线,不少电线头裸露在外,周围无任何禁止接触等标识。裸露的电线对村民存在一种安全威胁。

       次日,记者一行来到了渭南市供电分公司。渭南市供电分公司主管营销的姚总称,对于农村灌溉用电所存在的问题,公司通过赴大荔县分公司进行了调查后发现,农民称电价高的原因是由于受大荔县的区域现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大荔县抗旱用电的到户管理与收费是由村组委员会负责管理,而且村组管理的抗旱专变水费不是按照灌溉抽水的水方量或灌溉抽水的时间收取的,而是采取再现行电价的基础上,增加了水费,水泵使用费,人工费,维护费,承包费后构成的一种自定价格,以灌溉抽水时记录的电量为依据收取的,导致群众误认为抽水用电的高电价是电力部门收取的。

       为进一步减轻农业生产用电负担,国家在电价政策上不断向农业生产倾斜,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国家政策也相继出台了多项措施,以确保农业生产中电价的稳定。《电力法》第四十四条中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另外,《供电服务监管办法》第七条也规定:“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对供电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和收费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管。”

      通过几天的走访调查,基本弄清了大荔县高昂的抗旱电价是如何涨起来的。那么对于大荔县这种高昂的排灌电费如何才能降下去呢?各乡镇各村这种电费加价是否涉嫌“搭车收费”行为?本网将继续关注。

编辑:席姗


编辑:秦人
关键词:新荣 渭南 排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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