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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规范普通高中开学报名事项

2014-9-4 20:16:00  来源:[CopyFrom]  进入论坛

市教育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普通高中在组织新生报名时,要依据《录取审批表》,认真核查新生《中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以防弄虚作假或信息差错,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各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前或推迟新生入学报名时间;要严格执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榆政教发〔2009〕136号)及《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的通知》(榆政教发〔2012〕242号)精神,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三限”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不得接收旁听生;市内学校间严禁借读;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接收市外借读生;要科学合理设置学生班级,不得举办各种名目的奥赛班、预科班、重点班等。

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对高中学校招生及学籍等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依据相关规定对学校和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同时,市教育局提醒新生要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根据《陕西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按规定录取新生,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在开学前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经学校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保留其入学资格。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编辑:秦人
关键词:榆林市 规范 普通高中 开学 报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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