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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靖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1起非法挪用资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2014年5月16日,张某报案称:王某将自己卖给吴起县一运输公司30万元柴油款占为己有,拒不归还。接报后,该局经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取证,初查后于2014年9月12日立案,9月15日,民警在其家中将王某抓获。
经审查:2014年3月份,张某以25万多元的价格向王某购买2车柴油,然后张某以30万元的价格将柴油全部卖给吴起县一运输公司,结账时,该运输公司要求张某提供购油税票,于是张某向王某索要税票,王某称要开税票必须要将30万元柴油款打到其公司的对公账户里。2014年4月29日,吴起县的运输公司将张某的30元柴油款打到王某公司的对公账户里,后王某将这30万元柴油款转移到弟弟的银行卡里,自己偿还债务,拒不支付张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非法挪用资金罪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李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