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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游客利益 新版旅游合同10月1日起将正式启用

2014-9-18 10:39:00  来源:西安晚报 [Author]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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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起,首个根据《旅游法》相关内容修订、以《旅游法》落地执行为目标的2014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下称新版旅游合同)在西安正式推行。新版旅游合同关于广受争议的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人性化的安全信息卡、进一步明确旅行社和旅行社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作出明确界定和阐述,力促市民出游更舒心。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旅游业界规范化、旅游法落地执行进程中极其重要的一步。”

  新版合同权责更分明

  今年4月,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日前,西安市旅游局要求各旅行社从《通知》下发之日起使用2014版旅游合同,今年10月1日起旧版合同废止不再使用。

  “新版旅游合同最突出的特点进一步明晰了旅行社和旅游者的责任与义务。一旦出现旅游纠纷,将会对游客和旅行社双方都更公平、公正。”陕西旅游百事通负责人伍振指出,新版合同在原有框架基础之上,还新增了术语和定义,合同的订立和协议条款。原合同中的甲方乙方变为旅游者和旅行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旅游者签订之前应该认真审阅合同条款,一旦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保障游客权利的同时,违约行为也将相应受到约束。

  细节人性化亮点频现

  记者对比新旧旅游合同发现,新版合同第一章全为术语,术语中既有旅游费用、自由活动,还包括不合理低价、脱团、拼团等敏感术语。陕西宝中旅游总经理金倩认为,术语有助于向普通游客普及跟团旅行知识的同时,进一步普及旅游常识,期待此举有助于游客的理性回归。“明确要求注明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信息,我和老伴的金秋夕阳红旅行再也不担心被‘准星级’忽悠了”。正在西安曲江国际旅行社大雁塔门店咨询的刘女士听到新版旅游合同的细节,倍感开心。

  新版旅游合同另一个突出亮点,就是人性化细节规范多。旅行社要为游客发放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西安曲江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邵毅强感慨:“遇到突发状况,安全信息卡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此之前,游客一直比较抗拒向旅行社提供更多信息。”

  掀起购物羞答答的盖头

  海航乐游副总经理董向婷告诉记者,新版旅游法最进步之处,莫过于为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正名。她说:“《旅游法》出台之初,购物和自费项目被一刀切取消。事实上,《旅游法》反对的是‘强迫购物’以及在购物中欺诈游客的行为。新版旅游合同在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原则和方式上,设定了约束性条款,并以附件的形式要求签订合同之初就签订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并在协议中注明购物场所名称,最长停留时间、地点、主要商品信息等,此举既有利于旅游者透明消费,也有助于旅行社维权”。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在未签协议的情况下发生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金倩表示,新版旅游合同的实施,将对旅游行业的行为,进行更好的约束。其中,以低价牌来吸引顾客的方式将被杜绝,价格会实现透明化。“正规品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有效保证,在此带动下,靠着低价来骗取顾客的旅行社最终会被市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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