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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拒公开调涨火车票退票费定价信息遭起诉

2014-9-11 9:00:00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进入论坛

董正伟资料照片

  因中国铁路总公司将火车票退票费上调至20%,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提起诉讼,要求国家铁路局公开与调价相关的政府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近日,国家铁路局被判败诉。

  董正伟认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擅自调涨退票费至20%,违反《铁路法》《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是垄断经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铁总作为国有独资经营企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无权擅自进行定价。财政部亦不应滥用职权,授权铁路总公司,让其做出价格垄断经营的行为。

  8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宣判国家铁路局败诉。法院认为,国家铁路局具有审核火车票退票费的法定职责,其拒绝公开调涨火车票退票费政府定价信息的行为违法,要求其撤销原答复,重新做出答复行为。昨晚,华商报记者得知消息后,连线董正伟,详解判决的意义。

  缘由

  认为铁总无权调涨退票费

  记者:今天(9月10日),我们都看到了国家铁路局败诉的消息,这意味着什么?

  董正伟:其实判决书我9月2日就收到了。国家铁路局败诉,这意味着铁总调涨退票费这个事是违法的,国家铁路局作为监管机构,没有去监管。这还涉及将来火车票的政府定价权的问题,铁路改革以后,铁总作为国有垄断企业的性质是没有改变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去年是试探性地调整退票费,他们一直想夺取火车票定价权,但包括运杂费都应由政府定价。

  记者:您状告国家铁路局,缘于去年8月26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消息称,自当年9月1日起,铁路部门实行新的退票和改签办法,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原规定则是5%。您认为这个新规不合理的地方在哪里?

  董正伟:这个新规一出来,我就觉得不合法。第一,铁总没有政府定价权。根据《铁路法》规定,火车票价格和运杂费价格依法属于政府定价。铁总作为企业,无权制定退票手续费价格。

  第二,乘客退票不会给铁路部门造成损失或影响运输计划。目前的客观事实是火车票一票难求,火车拥挤超员问题突出,乘客的违约行为并不会造成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损失,反而因为车上旅客的补票而收取高额的“补票手续费”。

  第三,20%的退票手续费明显过高。你提高退票费,你就应该公布你的退票成本是多少。

  第四,火车票是预售性质,预售期长。比如你把钱放在支付宝,每天都能产生利息。而乘客提前买票,铁路部门已经通过预售获取了额外的理财收益,如果再收取退票费,就获取了第二次超额垄断利润。从这个角度讲,退票费是没有存在必要的。

  记者:铁路部门曾回应说,新规的主要目的在于引导旅客提前退票,加快车票周转,让二次购票时间更加充裕。您怎么看这种说法?

  董正伟:这是一个很荒唐的说法。还有说法认为提高退票费是为了遏制黄牛。这些都不是理由,你不能因为个别人的行为,损害整体消费者的利益。铁路是国有资产,铁路改革的最终目的不是为少数人和利益集团创造财富的,而是要为民众创造福利的。

  告状

  曾要求四部门信息公开

  记者:在状告铁路局之前,您经历了哪些程序?

  董正伟:去年9月份,我向国家发改委举报,3个月后,发改委回复说调价没有造成民众出行负担,目的是为了分流乘客,引导大家合理购票。但这种说法肯定是说不过去的,我对此答复提出了批评。去年12月,我向交通运输部申请公开制定调涨火车票退票费的法律依据、法律程序和退票成本等信息。交通运输部回复称这个不是他们的职责范围,认为并无相关政府信息产生。

  去年12月,我又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申请,要求公开调整火车票退票费的法律依据等相关信息。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答复,中国铁路总公司调价来源于财政部的授权,说是发改委没有调价的职责、没有参与调价,认为该信息不属于发改委信息公开范围。

  今年2月初,我又转而向财政部要求公开中国铁路总公司调涨火车票退票费的财政部授权文件及其法律依据。5月,财政部公开了一份文件,其中明确授予中国铁路总公司“确定运价水平,管理铁路杂费项目和标准”的权限,法律依据是《价格法》,这明显曲解了法律规定。火车票应该是政府定价,怎么能由市场定价呢?所以我把财政部也起诉到法院了,我认为财政部此举违反《反垄断法》,要求法院判财政部违法,铁路总公司属于垄断企业,怎么去市场化呢?这个案子也已立案了。

  今年4月,我向国家铁路局申请公开铁总制定调涨火车票退票费过程中的政府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4月22日,国家铁路局以不属于公开事项为由,拒绝了申请。

  庭审

  法官亲自上网找证据

  记者:从立案到开庭的过程顺利吗?

  董正伟:我4月28日对国家铁路局提起行政诉讼,5月19日立案,后来经历了两次开庭,庭审主要围绕国家铁路局有没有政府定价权和监管权。如果国家铁路局有这个政府定价权,那么铁路总公司调涨退票费就是违法的。

  国家铁路局出庭的是律师和几个工作人员,他们把定价权和监管职责往外推。但法官亲自在他们的网站,检索出来了他们的红头文件,内容是国务院今年2月关于清理下放审批权限,其中明确了包括火车票价格和铁路上运杂费的审批权限都在国家铁路局。一旦这个判决生效,发改委就有职责纠正铁路总公司擅自涨价的行为。

  记者:您似乎长期关注铁路票价的问题,您认为铁路部门还有哪些规定是不合理的?

  董正伟:跟旅客相关的,一个就是运杂费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高铁的票价问题。目前高铁已经形成网络,已经取代普通铁路形成主流了。高铁票价应该是政府定价,应该是经过听证的,但一直没有听证。

  经验

  民告官比上访更理性

  记者:您以前告过政府部门吗?

  董正伟:以前告过很多,包括原铁道部、工商总局等。我向国务院告过银行的乱收费问题、反垄断执法的问题等等,大部分结果都比较理想。比如银行收费问题,最近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收费项目削减了将近一半。

  记者:从您的经验来看,民告官难吗?

  董正伟:是比较难的。第一是立案比较难。第二,作为普通公民,行政机关可能是你的管理机构,你可能会面临各方面的压力。他们可能不直接找你,但可能会给你的亲属施加压力。第三,民告官的投入和产出上可能是负数。你投入之后可能不会产生任何收益,反而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比如,你告了公安机关、工商机关,将来你个人或亲属要从事相关活动的时候,可能会成为他们严格的控制和监管对象。

  不过,虽说这里面有风险,但当个人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还是应该去起诉的。因为这种方式总比上访要好,这毕竟是一种理性法制的方式。目前行政诉讼的立案已经相对容易了,而且,新的行政诉讼法草案正在修改,一旦通过,行政诉讼的通道会越来越宽的。


编辑:秦人
关键词:退票费 铁路局 支付宝 理财收益 火车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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