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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干部“走读”问题,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要求市县党政领导干部不得把家安在其他城市。但其中也规定了兜底条款:“确有特殊情况,配偶不能随调随迁的,需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
党政领导干部在基层安家会受到很多家庭因素的影响。如,配偶的工作有很多在基层找不到用武之地,如高校的教授、省市直机关公务员甚至一定级别的干部等等;又如,孩子上学、照顾老人等等。换言之,党政领导干部在基层安家,并不简单是个人的问题,也会涉及一个家庭。面对各式各样的“特殊情况”出现,制度的进一步详细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尽管基层党政领导干部“走读”现象群众反映强烈,但是不让党政领导“走读”,首先要让他们愿意在基层安家,其次才是用规定来解决如何安家的问题。这次出台政策没有实行简单的“一刀切”,而是采取了区分对待,一个“原则上不得走读”,另一个是“确有特殊情况,配偶不能随调随迁的,需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的“例外”设计。
除了细化规定,给政策制度查漏补缺之外,真正让党政干部安心基层,关键需要创造一个愿意长期在基层工作的激励机制,打破固化的职级升迁通道,降低基层党政干部流动的频率等等,从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价机制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