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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晚8时30分,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镇转龙湾村一个三岁小孩过马路时,与一辆轿车相撞,幸未造成重大伤亡,但轿车逃逸。6月10日上午10时,榆阳区210国道过境线古城滩十字,一辆疑似银灰色轿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一名男子受伤,肇事后轿车逃离现场。
事故一:发生事故害怕被打逃走
“孩子正过马路,突然驶来一辆车,‘砰’一声撞上了。”6月8日晚8时30分,家住榆阳区牛家梁镇转龙湾村的三岁小孩郑子轩过马路找妈妈时,被一辆轿车撞上,因孩子个低,加上车速不快,孩子鼻骨、前额受伤,见伤着了孩子,大人们急忙拦车,可轿车行驶几十米后又加速驶离现场。接到报警后,榆林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李贵文、民警曹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查现场残留轿车左侧大灯及车灯碎片,因天色晚,道路两旁未安装路灯,目击者也未能记清车牌号。
“据目击者称,撞小孩的车疑似大众宝来,车牌号后四位为0024。”李贵文和曹凯在排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陕KDQ024的车子,“远远看去‘0’与‘Q’很像,何况又在晚上。”根据直觉,两人觉得陕KDQ024的嫌疑非常大,于是找到了这辆车的车主贾先生。贾先生证实,当天驾车的是他的儿子贾某,原来事发前,贾某开车与朋友在沙地公园玩耍,乘车返回途中发生了交通肇事。6月11日,贾某逃至内蒙古乌审旗。6月12日,贾某来到三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目前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贾某称,事发时感觉撞到了东西,但不知道是人,见车后有村民追来,害怕被打急忙逃走。
事故二:肇事后扶起伤者后逃跑
就在“6·8”案件侦破过程中,6月10日上午10时,榆阳区210国道过境线古城滩十字又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件,一辆疑似银灰色轿车为躲避红绿灯,绕行时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摩托车碰撞,致使摩托车车主断掉4根肋骨。接到报案后,该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朱峰、民警窦豆被派至事发现场。
6月12日,朱峰说他们在事发路段附近找到了一经营汽贸生意的销售员,对方证实,听到响声后见车上下来两名年轻男子,把伤者扶起后便跑了,车型类似长安牌悦翔,车牌号后两位为46。“我们比对了6辆车,又得到了线索,目击者证实车牌号后四位为3246。”朱峰表示,经查,车牌号后四位为3246的轿车分别挂着陕K和蒙K,根据颜色,陕K牌轿车符合特征,确定驾驶员为冯某,并打电话发短信要其尽早投案。
6月15日,朱峰说冯某仍未前来自首,但联系到冯某的家人和亲属,因冯某父亲残疾、母亲早逝,冯某的舅舅郝某来到交警队交代事发经过。“冯某开了3年装载机,攒了近10万元,为了好找媳妇才买了车,没想到发生了这事。”郝某表示,他一定会劝说冯某尽快自首。对于三天发生两起逃逸事故的原因,交警表示,近年来,因经济发展迅速,辖区内煤矿较多,但交通设施并不齐全,所以肇事案件多发,但多被民警破获。分析肇事逃逸原因,或为驾驶员涉嫌酒驾,或无赔偿能力。交警提醒,发生事故后,驾驶员不要抱侥幸心理、能跑就跑的态度,肇事逃逸后,不仅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任何赔付,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记者 高羽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