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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周局长全省旅游行业服务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5-22 21:56:00  来源:江苏省旅游局  进入论坛

 依法治旅 质量强旅
努力开创我省旅游监管工作新局面
江苏省旅游局副局长  周旭
(2014年5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旅游监管工作会议,是在全省旅游行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谋划我省旅游改革、全国人大对《旅游法》执法检查之前,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旅游行业服务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以来全省旅游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局党组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秦景安指示我们要尽快将国家旅游局今年主要工作要求传达到基层,把今年各项重点工作谋划好、落实好。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共同努力,我省旅游监管工作迈出新步伐
 
  围绕产业发展新业态、新趋势、新特点,以建设旅游强省为目标,2013年以来,我省旅游监管工作以贯彻《旅游法》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着力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着力提升旅游品质,着力提升产业素质,努力为产业、为行业、为基层发展做好服务。一年多来,全省各地旅游质量管理、质监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推进五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旅行社管理工作
 
  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有旅行社2202家(其中出境游组团社115家,赴台游组团社13家)。去年工作的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成功召开旅行社工作会议。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景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给大家鼓了劲、提了神、加了压。去年以来旅行社工作可圈可点,主要有:
 
  一是有序开展旅行社业务许可工作。旅行社设立方面,根据市场的成熟度,消费者出行的便利性,进行合理布局。去年新批旅行社120家,新批出境游组团社12家,新增赴台游组团社2家。苏州市成为继南京市之后的第二个赴台个人游城市。今年一季度批准新设立旅行社16家;注销业务经营许可证11家;新批出境游组团社6家。
 
    二是稳步推进旅行社分等定级。随着《旅游法》的实施,旅行社产品新的价格体系已经形成,市场对品质、品牌的要求,促进了旅行社对星级品牌的认知度的提升。全年新评定星级旅行社291家(其中五星级5家、四星级27家、三星级149家,二星级94家,一星级16家)。
 
  三是做好旅游团队运行管理工作。加强旅游团队运行在线监管,强化“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应用,准确掌握了旅游团队动态信息、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今年1月中旬,及早布置 “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及“旅行社统计调查管理系统”填报工作,努力提高“两个系统”填报率,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为今年全省旅行社统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苏州市在认真做好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广旅行社新增分社、门店网上备案登记系统填报工作,做到苏州组团出境游数据百分百填报。连云港市推进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覆盖工作,出境游组团社使用率100%,其它旅行社使用率达65.79%。
 
  四是做好旅行社应急管理工作。去年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禽流感疫情传播,有序开展人禽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迅速制定了“江苏旅游企业禽流感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快速应对四川雅安、台湾南投、日本东海岸地震。有效地化解了南通旅游团在青岛酒店遭遇火灾,导致导游、司机死亡事故,可能引发的山东、江苏导游进行广场聚会群体事件。今年3月8日马航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各地市组团社及省内旅游网站是否有旅游团队在此航班;与此同时,对照媒体公布的乘客名单在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中逐一排查,第一时间掌握赴马来西亚旅游的游客情况。
 
  五是推进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工作。经过几年的宣传推广,各地对统保的认识普遍提高。去年各地在统保工作方面又取得了新进展:南通136家旅行社参与统保,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率100%,统保实现了全覆盖;无锡141家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投保家数和总保额全省第一;盐城投保数量已达112 家,投保比例为87%;泰州旅行社的统保率再创新高,达到了73%。
 
    六是扎实做好导游管理工作。去年按照《导游服务规范》标准,拍摄制作了导游规范服务视频。在征求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旅行社、导游行业管理人员的意见后对视频进行了两次修改完善,已完成后期制作。为切实解决新考及换发证件导游人员面临的实际问题,启用导游从业临时证明,明确了导游从业临时证明申请、受理及制作程序,提出了发放工作的具体要求,为下一步导游申请从业证明顺利从业做好准备,确保了导游从业临时证明及时有序发放,解决了取得导游资格的人员及时上岗问题。根据国家旅游局的部署,有序开展导游年审工作,一季度共年审导游员31859名。
 
    (二)饭店管理工作
 
    到去年底,全省共有星级旅游饭店914家(其中五星级饭店84家,四星级饭店194家,三星级饭店427家,二星级饭店209家)。
 
  一是做好全省星级饭店评定和评定性复核工作。去年完成了26家4星级以上旅游饭店评定;完成了159家旅游星级评定性复核工作,经过评定性复核(五星级饭店除外),共取消旅游星级饭店56家(四星级3家;三星级26家;二星级27家),限期整改14家(三星级9家;二星级5家)。今年一季度完成了4家5星级饭店、2家4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工作。完成1家四星级饭店的评定工作和1家五星级饭店省级评定工作。
 
    二是开展了高星级饭店经营情况调研。开展全省268家高星级饭店经营调研,从经营现状、原因分析、应对策略、意见建议四个方面形成了《江苏省高星级酒店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报告,报告得到了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的重视,分别在省委“动态研究与决策建议”和国家旅游局“旅游调研”、“旅游行风”、中国旅游报等理论研究刊物上发表。报告起到了上报信息、政策研究、同业交流的作用,得到了行业认可。
 
  三是开展国际饭店管理公司在江苏管理饭店情况的调查。对国际饭店管理公司在江苏省内管理饭店情况开展调查,全面掌握国际饭店管理公司在江苏管理的饭店数量、品牌、星级、客房数等基本情况。为全省旅游饭店业相关政策制定、业主投资方向引导、饭店管理公司维持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可参考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19家境外饭店管理公司的39个品牌,在江苏管理了饭店165座、客房31000间。其中2012年国际饭店业排名前10强的管理公司中有7家已在江苏入驻。
 
  四是组织开展省级星评员换届和培训工作。组织省级星评员换届并进行培训。对近二年来饭店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剖析,并就饭店如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转型升级进行专题培训。组织省级星评员进行业务交流,在考核的基础上,选聘出112人组成新一届省级星评员队伍,对下一届全省星评工作进行部署。此外,开展全省星级饭店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情况的统计调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组织开展饭店网络营销培训活动,做好亚青会指定接待饭店的服务接待工作。
 
  (三)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全面实施《江苏省旅游质量提升计划(2013-2015)》,以提升旅游品质为核心,以诚信旅游、品牌建设和品质服务为重点,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加强旅游市场检查,鼓励各地创新旅游质量监督方式,全省旅游市场健康有序,服务质量稳中有升。
 
  一是创新监管手段。建立主要旅游线路成本公示制度,对省内热销线路的一般成本进行普遍调查,在行业内公示作为打击不合理低价的工作依据,有效制止了“零负团费”这一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托“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使用在线移动设备实施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监管的可行性,规范旅行社的经营和服务。
 
  二是认真做好旅游投诉处理。2013年,全省各级旅游质监部门共受理旅游投诉1281件,已结案1263件,结案率达98.6%,挽回游客损失达133.26万元。以畅通旅游投诉渠道为主题开展调研工作,调查全省各地在健全举报网络、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和旅游质监队伍建设方面的做法,探讨将旅游投诉转化为行业管理工作、服务质量水平的评价指标。
 
  三是开展旅游市场检查。重点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在去年4月第四周、10月黄金周期间,组织了两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十月一日,苏州市旅游执法支队开出了全国执行《旅游法》的第一张罚单,在全行业产生了巨大影响。我局还采取暗访的形式,在去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组织开展饭店和旅行社贯彻执行《旅游法》情况暗访检查工作,共派出暗访组19个。今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旅行社和饭店贯彻执行《旅游法》情况暗访检查工作,共派出暗访组16个。重点就春节期间一日游市场、出境游市场、星级饭店服务情况进行了暗访,逐一形成暗访报告,并以通报形式将暗访情况下发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让旅游企业对号入座,有针对性地整改。
 
    (四)《旅游法》宣贯工作
 
  一是召开旅行社企业《旅游法》宣贯培训会。去年7月底,在南京召开各市分管局长、管理处长、质监所长,南京550家旅行社企业和导服机构代表参加的《旅游法》宣贯培训会。就旅游法中有关旅行社设立、管理、权利义务、合同规范、旅游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通过理论分析和案例讲解作了具体的阐述,加深了全省旅游执法管理人员和旅行社从业人员对《旅游法》的理解和认识,为《旅游法》的顺利贯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组织《旅游法》知识网上考试。从去年9月1日起,在全省旅行社、旅游饭店中开展了《旅游法》知识网上考试活动。全省2000多家企业、近9万人参加考试。有效地在全行业中加强《旅游法》知识的普及,增强了全行业从业(人员)贯彻和执行旅游法的自觉性。徐州市市旅游局把考试与旅行社星级评定、导游与领队年审、星级酒店复核等工作挂钩;携手徐州报业集团旗下的“三报一网”,以“旅游法,你知道多少?”为主题,开展旅游法知识问答,全面提高我市旅游从业者、广大市民对《旅游法》的认识,使广大市民真正做到知法用法,依法维权。
 
  三是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为强化文明旅游自觉性,我们把文明礼仪、安全提示等规范和要求纳入《国内旅游手册》等系列丛书,供游客免费在旅行社领取;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旅行社对旅游团队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并在旅游过程中加强提示和督促;在南京、苏州、无锡开展“文明导游、文明领队” 典型推荐工作。其中无锡和苏州的两位领队在出境带团过程中宣传文明旅游的做法,得到了国家旅游局的认可,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出境旅游文明领队的宣传典型;
 
  四是引导建立导游行业组织。目前我省共有出境游领队4398人,赴台湾旅游领队937人,持证导游69354人。根据《旅游法》的要求,我们对全省导游人员服务管理机构开展调查,为导游纳入行业组织进行管理做好准备。经调查,全省现有持证导游人员69354人,其中社会兼职导游人员42033人,占持证导游人员的比例为60.6%。全省现有社会导游服务机构27家,其中导游服务管理公司8家,导游服务中心19家;目前南京等市已按照《旅游法》精神,成立了导游协会为导游注册。
 
    (五)旅游企业帮扶工作
 
   去年以来,在公务消费受到遏制、《旅游法》实施以后,旅行社业内人士普遍感到,面临的困惑“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面临的困难“前所未有”。省和各地旅游部门通过政策引领,千方百计帮扶企业发展。
 
    去年省级旅行社奖励资金兑现总额为1063万元,奖励旅行社52家,奖励资金的兑现有效地提高了旅行社组织联系省外、境外游客来我省旅游的积极性。今年以来会同省财政厅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对照奖励的标准和申报程序把好旅行社申报奖励资金工作。2013年度旅行社申报的入境奖励、接待省外游客奖励及税收增量奖励资金约900万元。为解决旅行社长期以来困扰,利用省里规范修学游旅行活动管理的时机,我局与省相关部门协调,最终明确出境游组团社可以承接出境游修学旅行活动,扩大了出境游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为企业办了一件实事。
 
    一些市也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旅游企业发展。扬州市市旅游局指导企业转型发展,通过举办饭店总经理沙龙形式,对旅游饭店经营状况进行分析研讨交流,指导企业转型发展,开源节流、节能增资,拓宽营销渠道,增加营收。宿迁市贯彻落实加快市区中小型宾馆饭店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共向6家酒店拨付奖补资金26.868万元。通过深入调研,编制了《宿迁市区宾馆饭店项目建议书》,引导下一步市区宾馆饭店建设。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宿迁市地接游客奖补实施办法》,开发了宿迁市地接团队统计系统,市外旅行社组织游客赴宿旅游申请地接奖励实现了网上申报和确认。苏州市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联合苏州市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促进全市旅行社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总之,一年多来,全省旅游行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常规工作有条不紊,重大活动有声有色,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为全省旅游业平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我省苏州、无锡市的游客满意度指数总成绩继续位列国家旅游局考核的60个重点旅游城市的第一方阵,分列第一和第四位,南京市列十二位。
 
    今年一季度全国游客满意度继续保持领先:无锡、苏州、南京在60个样板重点旅游城市中分列第一、第三和第六。我局委托清华大学开展的调查也显示,一季度全省游客满意度综合指数为81.1,处于“满意”水平。各市从事旅游质量管理和质监工作的同志们迎难而上,奋发进取,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此我代表省旅游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开拓创新,全力抓好2014年的重点工作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旅游法》施法和执法检查的第一年。全省旅游监管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认真落实2014年全国旅游行业服务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品质保障底线思维”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品质服务和质量惠民;坚持质量强旅,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全面提高旅游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开创旅游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解决旅游市场突出问题
 
  把旅游业培育成为“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是旅游业发展的两大战略目标之一。我们要按照国家旅游局领导的要求,对旅游市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重点治理、源头治理。
 
    一是做好重点专项工作。巩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成果,迎接全国人大执法检查为重点,以治理“非法经营旅行社和导游业务”、“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挂靠承包”及“非法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最突出的问题作为重点,通过组织交叉检查、明查暗访、媒体监督、游客举报等形式,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惩处力度,坚决集中查处一批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案件,该关门就要关门,该停业的也要停业,要让违法企业付出代价,要使我们的企业懂得法不容情。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发展为上,规范为要的原则,把工作重点从抓行业管理转到行业管理与产业培育并重上来,着力为旅行社做大做强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市场监管方面,继续突出抓好三个重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存;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旅游合同签订。一旦发现企业违反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完善各项监管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手段,进一步加大旅游监管力度,约束旅游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旅游市场准入和退出、质量监管、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旅游投诉等方面的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旅游“失信名单”制度。根据《江苏省行政管理中试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办法》,建立旅游“失信名单”制度,形成“失信名单”确定、发布、处罚等工作机制,全面开展诚信旅游示范线路创建工作,推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诚信服务。
 
    四是全面提升旅游执法水平。开展对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建设考核评价,统一旅游质监执法标志和旅游质监执法人员胸牌,促进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继续评选旅游纠纷调解能手,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加强旅游投诉和旅游行政执法案例汇总和分析研究,积极开展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和旅游企业质监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我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的行政调解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旅游企业自身的纠纷调解能力。
 
  五是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旅游市场长期失范是一个顽症,既有新形势新情况带来的新挑战新矛盾,也有多年来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困扰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市场发育不成熟的原因,也有我们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不管从哪个角度去说,我们都要积极面对,寻求破解的办法。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首先把这些问题研究透。比如,要研究怎样推动企业体制机制的改革,怎样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怎样为民族品牌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再如,导游管理问题,要研究怎样建立导游合理的薪酬机制,怎样完善导游的管理办法。还如,规范市场秩序的问题,要研究怎样引入市场机制,怎样加强联合执法,解决好零负团费等老大难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我们要很好研究
 
    (二)简政放权,强化服务,激发旅游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简政放权。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简化手续、减少环节、透明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便利旅游市场主体依法平等有序进入。到目前为止,我们已将出境游名单表盖章审核下放到南京、苏州、无锡、徐州4市,企业反映很好;去年盐城市有旅行社有名单表盖章审核下放的要求,为此我们专门进行了调研。前不久南通市局也提出了这方面申请。按照“有利旅游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旅游企业、服务基层单位”的原则,我局今年将出境游名单表盖章审核下放至13个市,方便组团社开展出境游业务,进一步强化出境游市场的属地管理。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简政放权,只要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我们都愿意探索尝试。
 
    二是政策扶持。旅游强省最关键的是要一批旅游强市、强县支撑,而旅游强市、强县最根本的是要一大批旅游强企的支撑。没有一批在全国排得上,没有一批在省内出了名,没有一批在行业内叫得响的“小巨人”,那么建成旅游强省只能是“空中楼阁”,实现旅游强省只能是“痴人说梦”。旅行社是旅游的龙头,抓旅行社企业做大做强,就抓住了关键、抓住了根本。旅行社又是我们一个地区旅游产业的形象和品牌。就江苏来说,哪个市旅游发展得好,产业做得大,哪个市百强旅行社就多、高星级旅行社就多。反过来讲,你这个城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水平,也体现在你所管辖的旅行社的水平上。我们将在全省2200家旅行社中选出10家重点企业培育、扶持,鼓励更多的旅行社创全国百强旅行社,对进入全国10强给予重点扶持。
 
  三是强化服务。各地旅游部门发展大旅游的任务很重,工作很多,但真正属于旅游局行政许可,由旅游局直接管理的只有旅行社和导游。星级酒店、A级景区是执行行业标准,我们是按照标准管理,服务规范方面的管理,旅行社和导游是旅游局从法律、法规和职能等方面应该主管的事情。希望各市旅游部门要加强质量管理部门的力量,既要严格按规定做好行政许可,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为企业营造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又要为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更好服务。省旅游局要做出表率,将工作重心下移,把支持旅游企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能,满腔热情、真心实意、尽心竭力支持旅游企业发展,为旅游企业排忧解难。通过树典型、立标杆,引领全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三)创新思路,面向市场,引领旅游企业转型升级
 
  旅游企业是旅游市场的主体,培育壮大旅游企业,特别是形成一定规模的优势旅游企业,是推进旅游强省建设重要任务。
 
  一是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要改变过去传统观念和思维,摒弃粗放式增长、过多的依赖旅行社数量增长的方式,坚持数量、质量与效益的统一,走集约化发展之路。江苏要在全国争百强社数量第一、要争旅行社净资产、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数量、经营利润和缴纳税金第一。
 
    二是要从“打工经济”向“老板经济”转变。我们省有7900万人口,全省人均GDP超过1万美金,每年通过旅行社到境外旅游的近100万人次,我省却没有几家大型出境游批发社,多年来一直甘愿当“伙计”打工,将收到的客人交给外省同行,自己守着“金饭碗”,却不能当“老板”赚大钱。我们要认真分析这个问题症结到底在哪里?痛定思痛,知耻而后勇。我们旅游管理部门要与行业协会、旅行社一起,共同破解这个难题,尽快在省内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实力、有分工的大型批发旅行社。
 
    三是要从“客源输送”向“外联接待”转变。长期以来,我省许多旅行社热衷于组织本地客人到外省、境外去,成为输送客源大省。相比较而言,组团出去利润要多,有时还能拿外地客源输送奖励;而出去组织外联客人工作难度大、成本高,接待客人利润薄、竞争激烈。入境旅游就是引进消费,这对旅游行业讲就是外向经济的体现,我们要主动介入、融入。这个问题,我们也要深入研究,尽快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四是从依赖“公款消费”向依赖“大众消费”转变。公款消费支撑的旅行社、高档饭店的所谓“繁荣”是畸形的,不可持续的。大众消费是个富矿,关键是如何开启这扇大门。旅行社,尤其是高档饭店,应该在做好长期思想准备的基础上,深刻反思自身发展道路,切实调整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摒弃公款依赖,回归市场本位。要引导星级饭店重新定位,转型发展,走亲民路线;引导企业千方百计降本增效,开源节流。
 
    (四)标准引领,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把品牌打造作为提升旅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引导旅游企业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标准,树立其在市场中的品质、品牌形象,为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直观、可信的业务能力、服务质量、信誉和品牌等级信息。
 
    一是继续推进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国际经验表明酒店生存离不开品牌,要继续鼓励支持达标企业申报星级标准,创造条件优先支持星级饭店企业的经营。在星评和复核工作中,对不符合星级标准的饭店,该降星的要降星,该摘牌的要摘牌。饭店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力求创新工作方法,产生工作实效,把星级评定和复核作为引导饭店发展的重要工作抓手,巩固星级饭店品牌的良好社会形象。继续组织开展省内旅游星级饭店暗访工作,增加暗访的频次和时间跨度,促进星级饭店的长效管理。
 
    二是与时俱进拓展饭店新领域。在持续快速发展了三十多年后,江苏饭店业迎来了转型之年,这种转型是全方位的,既涉及单体饭店的经营策略,也涉及集团公司的品牌定位,同时更涉及整个产业的结构调整。转型期将是一个艰难的时期,同时也是充满机遇的时期,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完成这次转型之后,江苏饭店产业的整体素质将获得一次极大提升。要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要求,延伸酒店管理领域。注意对近年来兴起的主题酒店、连锁酒店、乡村民宿等业态加强研究,探索制定标准与管理办法。社会有需求,管理部门就应该考虑提供公共服务。今天我们专门请常州介绍这方面经验,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
 
  三是加快推进旅行社星级评定。今年要继续把质量放在首位,严把“入口关”, 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扎实推进。在评定工作中,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真正把那些高素质的旅行社纳入到星级旅行社队伍,确保评出的星级旅行社符合相应等级标准。各市旅行社星级评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按规定程序和评定规范,继续做好三星及其以下星级旅行社评定和四星、五星初评推荐上报工作。对已获得星级的旅行社,要利用各种平台广泛宣传,放大品牌效应。同时,要切实搞好评定后续管理,对质量下降、达不到标准的要及时淘汰,不断提升星级旅行社这块牌子的含金量。
 
    四是积极开展在线监管工作。目前“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在我省稳步推进,填报率位居全国前列。今年全省要实现赴台游组团社使用覆盖率达到100%,出境游组团社使用覆盖率超过90%,其他旅行社使用覆盖率超过50%目标。各市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加以推进,以此加大对旅游团队运行的在线监管,规范旅游团队操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五是全面实施《导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旅行社和导游是我们的基本队伍,今年将重点落实基本规范、基本队伍、基本保障。我局拍摄制作了江苏省《导游服务规范》专题片,要通过贯彻《导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加强导游服务管理,提升导游服务质量。今年将在行业内选出一批优秀导游员典型进行宣传。同时,完善导游薪酬机制,开展旅行社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督促旅行社与专职导游签定劳动合同,办理必要的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导游的合法权益。
 
    六是更大力度推进责任险统保工作。我省开展责任险统保工作4年来,对旅游事故的快速处理、旅游者权益保障、旅行社经营风险的化解,为全省旅游服务品质提升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地处苏南的无锡,地处苏中的南通,地处苏北的宿迁、盐城,这几个市统保工作能上来,其它市也应该能上来!所以,借今天会议机会,我想再强调一下:要进一步统一认识,积极推动实施统保示范项目;要找出差距,抓紧抓实统保示范项目各方面的工作。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院判决的人身伤亡赔偿标准及江苏省人均最低生活费用标准不断上升,从近年来发生的旅游事故处理来看,20万元责任险赔偿已远远不够,迫切需要增加责任险保费,从而更好地帮助旅行社化解风险,切实保障旅游者利益。
 
  (五)集中精力、扎实推进,做好旅游监管创新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参加2014“畅游江苏”导游大赛。两年前我省举办了“美好江苏”导游大赛,后来在全国大赛上,江苏导游展示了良好形象,取得了优异成绩。各地要利用本次大赛,激励导游人员加强学习,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要及时布置、开展好初赛,通过初赛,选拔出代表本地区的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大赛。要把大赛作为一次全行业的大培训活动,通过“以赛代训”的方式,使每一个导游得到一次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使参赛导游能够充分展示导游队伍和旅游行业形象,确保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二是认真开展旅行社创新产品评定工作。各市要深入发动,广泛动员。研究制定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明确分工、任务和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活动展开。要按照创新产品特点,坚持评定标准,宁缺勿滥,杜绝虚假。抽选一些原则性强的专家和行业管理人员组成评审组,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审。真正将具有独创性、新颖性、成长性、保障性都比较好的旅游产品评选出来。对申报参评的和评审后推荐申报的产品及其旅行社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予以详细介绍,进一步扩大旅行社创新产品影响;增强人民群众外出旅游、享受幸福生活信心;激发旅游企业创新活力,促进旅行社做大做强。
 
    三是继续开展全省游客满意度调查。为准确了解广大旅游者对我省旅游服务的消费需求和各城市的旅游运行状况,从今年开始,采用网络调查、舆论分析和实地调研取证的方式开展覆盖我省13个省辖市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帮助各城市进一步改善旅游产品与服务质量,为各级政府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参考。今年一季度排序结果已经发布,在省内外产生了积极反响。城市游客满意度排名公布以后,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全面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努力提升游客满意度,并在旅游服务质量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
 
  最后,我要强调一下:树立大局意识,全力支持南京青奥会相关旅游工作。南京青奥会将于今年8月16日至8月28日举行。青奥会结束以后,大量运动员和相关人员会后可能去各市旅游观光,请各市要求旅游企业热情细致做好旅游服务工作。
 
  同志们,在大众化旅游时代、产业融合发展阶段,我省旅游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创新工作手段,提升旅游监管水平,全面落实工作职责,努力开创全省旅游监管工作新局面。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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