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2014陕西旅游年票网上订购
您现在的位置:三秦游网>>艺术人文>>正文

《霸王别姬》版权归属成疑 芦苇坚称没有侵权

2014-5-21 17:04:00  来源:太原晚报          2014年05月21日15:34    字号:T  进入论坛
    针对香港女作家、《霸王别姬》原著作者李碧华上月发表声明称编剧芦苇计划出版《霸王别姬》的电影剧本的行为涉嫌侵权一事,芦苇5月19日正式发表声明回应,称自己出版自己的剧本一点都不侵权。,《霸王别姬》版权归属成疑 芦苇坚称没有侵权

针对香港女作家、《霸王别姬》原著作者李碧华上月发表声明称编剧芦苇计划出版《霸王别姬》的电影剧本的行为涉嫌侵权一事,芦苇5月19日正式发表声明回应,称自己出版自己的剧本一点都不侵权。1990年芦苇受《霸王别姬》导演陈凯歌邀请,根据李碧华原著小说《霸王别姬》,进行《霸王别姬》电影剧本的改编创作。今年4月22日,李碧华对编剧芦苇拟出版《霸王别姬》电影剧本一事提出异议。发表声明表示芦苇并不拥有《霸王别姬》版权,其电影公司享有电影和电影剧本的全部版权。

芦苇在声明中回应称,自己对原著进行了根本性的改编,重新设置了情节与人物关系,有大量原创成分。“电影从开场的母亲为程蝶衣‘断指’戏始,直至尾场程蝶衣拔剑自刎的悲剧终场,全剧充满了创新与改编的内容,均与原小说不同。”芦苇称,对方的声明中称芦苇的剧本只是“改编台词剧本”的说法严重歪曲事实。

同时,芦苇还提出,“李碧华在其1993年再版的《霸王别姬》小说中,在未征得芦苇同意的情况下,大量采用了《霸王别姬》电影剧本的情节及内容,较之其1985年版的小说,内容及字数增加了一倍。”对此,芦苇称自己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编辑:秦人
关键词:霸王别姬 芦苇 侵权 
发表/查看评论   
陕西精品特产 陕西高端特产礼品
陕西旅游票务网 让休闲旅游便宜起来
相关链接
 
三秦概况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投稿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信息纠错 | 推广合作 | 合作伙伴
Copyright@2010-2014 三秦游网(陕西文化旅游网)
WWW.SANQINYO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