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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丹凤县几名交警在高速路口设卡乱罚款,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丹凤县公安局纪委,经过调查后近日决定免去王建龙商镇中队副队长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丹凤县交警大队已对4名协警予以辞退。4月9日下午5时35分,丹凤县高速路出口路旁停放着一辆警车,几名民警站在车旁。此时,一辆悬挂湖北鄂牌照的大货车从收费站开了过来,一名民警上前拦住车辆,把司机叫到了一旁,给司机说其驾驶的车辆超载,处罚100元。
就在此时,媒体暗访记者正好拍摄到了这一幕,提出查看几个民警的工作证,现场的民警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其中包括丹凤县交警大队商镇中队副队长王建龙。丹凤县交警乱设卡罚款,存在严重的执法不规范行为,媒体当晚进行了曝光。
此事经曝光后,丹凤县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责成县公安局党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对王建龙等6名当事民警、协管员停职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丹凤县312国道交通安全巡查组执法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鄂牌照大货车驾驶员处罚主体不规范,处罚后未对超载部分货物采取卸载处理;二是罚款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罚缴分离。
根据调查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丹凤县委责令交警大队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交警大队长雷鸣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教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交警大队政委屈志军实施责令纠错。
丹凤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王建龙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商镇中队副中队长、312国道交通安全巡查组组长职务。
对当日一起执法的四名协警王斌、李晨、张果、周丹4人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