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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告于正抄袭胜诉 法院令《宫锁连城》停播

2014-12-26 8:25:00  来源:搜狐文化          2014年12月26日07:01    字号: T  进入论坛
    25日下午,北京市三中院对琼瑶起诉于正案宣判。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认定其人物关系及情节来源于《梅花烙》,令其停止传播,赔偿原告500万元。此前,琼瑶称在1992年至1993年,琼瑶告于正抄袭胜诉 法院令《宫锁连城》停播

25日下午,北京市三中院对琼瑶起诉于正案宣判。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认定其人物关系及情节来源于《梅花烙》,令其停止传播,赔偿原告500万元。此前,琼瑶称在1992年至1993年间创作完成《梅花烙》,而于正未经许可,擅用其核心情节摄制《宫锁连城》。严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权。北京市三中院认定琼瑶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

此前在案件审理阶段,于正作为被告,其代表律师在答辩中指出:《梅花烙》剧本并未发表,没有证据证明于正接触过剧本、小说等,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基础;并且琼瑶本来并不是《梅 花烙》剧本版权拥有者(《梅花烙》编剧为林久愉),是今年提诉之后才获得的版权,因此作为著作权人身份提诉不合适。并且于正指出,琼瑶《梅花烙》的剧本是 在起诉后才经过认证提交的,他有理由认为琼瑶是在于正电视剧播出后按照电视剧整理出来的剧本。

对此判决结果于正工作室声明: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等四家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于正等四家公司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我们对此表示遗憾。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事件背景】

琼瑶诉于正抄袭案今宣判 109名编剧联名支持

自从今年4月15日,76岁高龄的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向广电总局控诉于正的作品《宫锁连城》抄袭自己的《梅花烙》,到5月27日正式将于正及湖南经视、东阳欢娱、万达影视、东阳星瑞等四家文化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00万,戏里戏外的恩怨情仇不断上演。12月5日此案开庭时,审判长宋鱼水要求双方围绕合议庭归纳的四部分几十个焦点问题进行举证和辩论。这起由百名编剧联合署名声援的笔墨官司如何了断备受关注,宣判前,我们来回顾一下庭审交锋。

《宫锁连城》是于正《宫》系列第三部,讲述出身富贵的女婴宋连城自出生之日起就被母亲指使与买来的男孩恒泰互换,长大后的两人却鬼使神差相遇并相知相爱。琼瑶的代理律师王立岩向法庭出示了《梅花烙》的人物关系图,并用了25分钟的时间分别讲述了两部剧的主要剧情,指出包括偷龙转凤、次子告状亲信遭殃、皇上赐婚多日不圆房、面圣陈情、公主求和遭误解等21个桥段是一样的……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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