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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采取措施加大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力度

2014-11-26 15:48:00  来源:陕西日报  进入论坛

神木县城南郊污水处理厂

神木县城麟州路

  神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针对近年来县上在资源开发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飞速发展但也给县上带来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的实际,在省创模主营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上于2013年全面启动了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县委、县政府以创模为契机,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人的生活城市和充满活力、体现实力、彰显魅力、富有亲和力的幸福之城为奋斗目标,抓住创模提升发展内涵,用创模成果惠及全县人民,努力探索一条资源型城市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科学发展之路。目前,县上的各项创建活动按创建标准和省上要求扎实稳步推进,近日通过自查自评,县上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三项基本条件已满足了考核要求,23项考核指标基本达到考核标准,为力争明年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县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中,重点抓了以下十项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确保创模保障体系高效运转。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创模工作,先后结合神木的实际,制定出台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将环境保护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同时把创模工作作为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摆上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精心安排,全力实施。为了加强对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尉俊东挂帅,县长张生平任总指挥,9名县级领导为副总指挥,19个镇(办)及住建局、环保局等25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神木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指挥部,组织领导全县的创模工作。各镇(办)、各部门也成立了工作机构,全县的创模工作做到了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四落实。编制了《神木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制定了《神木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神木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神木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效能督察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神木县创建工作督查办法及考核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将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办)和部门。县上还将创模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为创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和各镇(办)、各部门严格执行创模工作任务、时间、标准、人员、措施“五落实”制度,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决策、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环保部门协调组织、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上下联动、城乡互动的共创机制,保障了创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攻坚克难,整体推进,城市环境质量和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神木县作为资源型城市,要和农业型县城一个标准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面临很多困难与挑战。但县委、县政府坚持围绕完成创模硬指标,按照“上争、外引、内挤”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市场运作方式,运用BT、BOT等多种模式参与城市环境建设,不断拓宽环保投入渠道,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来,全县累计投入50多亿元实施了宣传教育、节能降耗、污染减排、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宁静工程、生态工程、固废处置工程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等九大创模重点工程,建成了一批设施完善、技术先进、带动能力强的环保基础工程。通过九大工程的实施,目前全县生态环境总体良好,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初步走上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相互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是狠抓节能减排工作,确保节能减排任务按期完成。为强力推进减排工作,县政府制定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并分年度制定减排实施方案。按照“削减存量、消化增量、控制总量、监督排量、腾出容量”的原则,重点抓好工程减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下大力气挖掘减排项目。通过建立污染减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实行减排目标责任政府考评机制,采取约谈企业法人、下达预警通知、签订责任书、狠抓督查督办等措施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在减排方面,以落实“结构、工程、管理、科技”四大减排措施为重点,先后建成火电企业脱硝设施31套,脱硫设施28套,火电脱硫装机容量达到398.7万千瓦;建成投产的60万吨以上兰炭企业和涉兰企业中,大部分建成了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已有19户兰炭企业通过了省环保厅验收。投资近5亿元建设了城区及锦界、店塔、中鸡3镇(园区)污水处理厂5座,日处理生活污水总量达10万吨;关闭小兰炭企业123户、炭化炉263台、淘汰产能600多万吨,关闭小砖厂16户、淘汰产能2.2亿块,关闭小火电机组5台、淘汰产能83兆瓦,先后淘汰总耗电能力67800KVA3户6台电石炉。2011-2013年,共组织实施减排项目95项,经榆林市环保局核算确认,共削减二氧化硫1.8729万吨、化学需氧量586吨、氮氧化物1.5118万吨、氨氮74吨。全县兰炭企业、燃煤电厂机组全部实现脱硫,水泥企业脱硝工程全部完工。农业污染源减排稳步推进,机动车减排效益明显,连续三年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节能方面,重点在兰炭、电石、水泥、镁合金等行业推行荒煤气发电,在工业园区推行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努力降低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持续推进工业锅炉(窑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等重点节能工程。2013年8月15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洁能发电分公司二期2×50兆瓦燃气发电机组顺利并网发电,标志着全国最大荒煤气发电厂正式建成投运。该项目每年可综合利用荒煤气28亿立方米,发电14亿千瓦时,节能50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140万吨,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近4亿元。神木县金联粉煤灰制品有限公司是西北地区目前最大的蒸养粉煤灰砖生产线,生产原料是由神木国华电厂排放的粉煤灰、炉底渣及脱硫石膏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现煤、电、建材一体化的产业链自行闭合,从而达到煤炭资源开发利用零排放的目标。2010年至今,先后有神木恒东、腾远、同得利、恒升、祥荣等12个荒煤气发电项目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对应的年减排二氧化碳超过300万吨。2013年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4.2%,圆满完成市上下达的年度节能降耗任务。单位GDP用水量连续3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县环保局于2011年度被省政府授予“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

  四是强力实施“蓝天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以治理煤烟污染为重点,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县上制定出台了《神木县城区禁烧烟煤工作实施办法》,针对神木煤烟污染特点,从改善燃料结构入手,大力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和气化工程,实施城市禁烧烟煤,开展了以“拆烟囱、割尾巴、治油烟、防扬尘”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扫黑”行动。神木城区禁烧烟煤范围由最初的16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26平方公里,拆除燃煤灶3万多个、土供暖炉6000多台、燃煤锅炉390多台,年减少原煤燃烧25万吨;投资6亿多元实施了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供热总面积由350万平方米扩大到现在的868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68%;投资近2亿元建设城区天然气工程,铺设燃气管网280公里,燃气用户5.5万户,城市燃气普及率85%;出台了《神木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新建机动车尾气检测线4条,尾气定期检测率在85%以上;出台了《神木县建设工程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建立了建筑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强日常监管,严控扬尘污染;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实现清扫全覆盖,保洁达16小时,累计投资5000多万元购置环卫清扫设备经费,道路清扫保洁率达100%,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80%。通过实施“蓝天工程”,县城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13年,县上还启动了PM2.5监测工作,2012年和2013年城区好于二级的天数分别达到278天和286天,2013年全县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得分为85.5。

  五是强化“碧水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县上投资3.9亿元实施了瑶镇水库引水工程,最大日供水能力8万吨,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达95%,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100%。围绕实现“碧水”目标,以保障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大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完成了瑶镇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划界、立桩和保护工作。取缔搬迁了保护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物5处、排污口11个。县环保局、水务集团等相关单位紧密配合,通过开展定向执法、专项执法以及定期巡查、水源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和水质监测等措施,强化了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保证了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加快实施窟野河等列入全国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的自然修复工程,全面实施窟野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开发保护工作,强力推进排污口截污纳管整治工程。投入4亿多元,新建各类污水处理设施10多套,新增处理能力4万吨/日;砌筑护河堤20多公里,清理边坡垃圾10万多吨、河道淤泥300多万方,取缔各类排污口100多个,关闭沿河污染企业6户。窟野河通过集中治理,建成橡皮坝7座,形成水面270万平方米,投资600多万元,购置垃圾渗滤液处理车1台,日处理能力达60吨,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实施了神木城区、锦界工业园区两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在86.5%以上。新建窟野河河流出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对出境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去年,窟野河整体水质为Ⅳ~Ⅴ类,水质属轻度和中度污染,窟野河布设石圪台、贾家畔、草垛山、孟家沟4个省控断面和1个国控温家川断面,80%的断面水质为Ⅳ类水质,20%的断面为劣Ⅴ类水质。

  六是实施宁静工程,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县上认真贯彻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创建噪声达标区为重点,加强城市噪声管理。修编完成了神木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将噪声整治融入“文明工地”、“文明机关”、“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加强交通噪声污染治理,城区25条主次干道划定双向禁鸣区域,设置禁鸣标志,加强执法巡查,控制交通噪声污染。严格建筑施工管理,严查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有效改善声环境质量。组织环保、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是在每年中考、高考期间,全县均启动“创宁静环境,让学生和家长放心”绿色护考行动,下发“禁噪令”,实行24小时巡查,对噪声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并对违法单位和负责人在媒体上曝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12-2014年,神木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7.9分贝、57.8分贝和53.6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68.7分贝、68.2分贝和64.4分贝,均达到省上的创模标准要求。

  七是推进“生态工程”,全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围绕实现“国家园林县城”目标,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采取“借地生绿、租地造绿、扩地增绿、庭院植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垂直绿化”等措施,实施了一大批公园、广场、河道、道路、小区绿化项目,有效地提高了城区绿化覆盖率。先后投资20多亿元实施了“三年植绿”大行动,进一步加大城市防护林带建设力度,着力打造城市外围生态屏障,促进了城市环境的整体改善。先后建成了两山森林公园,马场梁、卧虎寨松柏防护林,锦大路、麻瑶路樟子松基地,百万亩长柄扁桃生物质能源基地,锦界生态工业园,大保当臭柏自然保护区,圪丑沟水源保护区,红碱淖湿地保护区、大柳塔矿区林,沿黄红枣经济林等10大造林基地,总计营造了120万亩的生态林。建成公园绿地22处,通过点、线、面结合,在县城形成独具特色的“显山、露水、见城、透绿、赏花、品杏”的县城绿化格局。目前,全县建成绿地面积898万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1035万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223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33.5%,绿化覆盖率达38.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0.62平方米。

  县委、县政府还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3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专门召开了全县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了农村环保和生态创建工作。用“以奖促治、以创促治、以减促治、以考促治”等办法,以建设“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的“四清工程”为目标,积极探索农村环境保护新路子,扎实推进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累计投资1亿多元在农村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中心集镇、生态农业、农村水源地保护及主要交通沿线72个村实施了以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沼气化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农户7800多户、2.49万人。编制完成神木县生态创建规划,全面启动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纳入国家和省级减排重点的养殖企业进行集中培训、重点督办,并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并全部建有规范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建成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5.99万公顷,完成了神木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红碱淖被国家列为2012-2014年度湖泊生态保护示范项目,获国家环保专项资金3亿元。

  八是实施固废处置工程,确保危废安全处置。县上认真执行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加强对危废产生、储存、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实现安全处置。严格执行《榆林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县境内所有医疗废弃物统一收集运输至榆林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化工废渣、炉底渣及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固废综合处置率在98%以上。投资4000万元建成神木县城区垃圾处理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实现城区无裸露垃圾和垃圾袋装化管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6%,垃圾袋装化覆盖范围在95%以上。投资近亿元建设了锦界、店塔、大柳塔、中鸡等4个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极大地提高了重点镇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同时,以城中村、农贸市场、背街小巷为重点,集中实施治路、治污、治河和绿化、亮化、净化“三治三化”工程。

  九是提升保护能力建设,大力提高环保监管水平。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进一步提升了环保工作的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强化环保能力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环保机构。县环保局下设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两个独立机构,并在大柳塔、孙家岔、店塔分别设立了环保派出机构,各独立机构和派出机构均落实了职能、编制和经费。投资1200万元在神木新村建设的环保监测大楼即将投入使用。今年在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了加强环保力量,县上采取聘用协管员的办法为环保局考录聘用了20名环境监督协管员。2010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环保能力建设,配备完善了环境监察、监测装备设施和技术手段,42家企业建成了省、市、县(园区)三级联网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网络和中心平台,全县国控、省控企业在线监控执行率达到100%,环境监管逐步实现自动化、信息化;按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建成空气自动站3个;县环境监测站建成400平方米的实验室。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化水平,初步建立了反应迅速、高效运转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执法体系,提高了环境监察执法能力。不断强化监管水平。坚持以污染总量控制为核心,以环境功能区划、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依托,通过空间管制、总量控制、项目审批“三位一体”的方式,加强环境准入管理。做到“六不批”:即不符合产业政策、工艺落后、污染转嫁、位于环境敏感区、不在规划园区、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先后劝退、暂缓、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或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68个,总投资70多亿元。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先后对县内“六园八区”除店塔和大柳塔之外12个园区的规划环评,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86%,基本做到了没有进行规划环评的园区,入园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防止了新污染源的产生。积极开展工程项目环境监理,累计开展监理项目65个,涉及资源开发、电力、煤化工、公路建设等领域,促进了“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

  十是以预防为主,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神木是能化产业集中区,也是环境安全防范重点区,县上结合实际,逐年修订完善《神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政府、园区、企业三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成立了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和专家库,组建了应急分队,并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根据榆林市《涉兰炭企业氨水泄漏处置技术规范》,指导和规范企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了氨水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2次,提高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随时监控企业排污情况,提高了污染事故的预警能力。尤其是加强对神木北元化工涉重金属企业日常环境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沿河化工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对辖区内212家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排查。近年来县上还先后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37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检查企业7100家次,立案查处600家,挂牌督办26家,限期治理398家,罚款3800多万元,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全县环境安全。

  此外,县上还不断加大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宣传力度,创造全民创模的浓厚舆论氛围。县上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电台、传单、手机报、书写固定标语等,积极引导居民关心、参与、支持创建省级模范城市工作。在营造创模宣传氛围中,县上一是创新宣传形式和工作机制,围绕阶段性创模宣传主题,组织动员全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创模知识电视大奖赛、建立各阶层环保志愿者队伍,完善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二是充分发挥县内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开办专版、专栏、专刊等宣传园地,举办“绿色家园”专题宣传活动,普及全民创模知识。开设“创模”网站、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创模工作动态,印发各种宣传手册和环保用品等活动,扩大和提高了创模知晓率;积极邀请中、省、市媒体记者来神木采访宣传报道环保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三是在学校、社区、酒店、公交等基层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创建系列活动,普及创模知识,促进环境教育的深入开展。四是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全县20家重点排污企业参加“环保知识竞赛”活动。五是通过在街道、社区设立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环境文化,倡导低碳生活,践行绿色消费,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创共建环保模范城市的良好氛围。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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