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2014陕西旅游年票网上订购
您现在的位置:三秦游网>>旅游资讯>>正文

洛南财政局办公楼变住宅 员工可优先买

2014-11-14 12:25:00  来源: 华商报   进入论坛

近日,网上关于洛南县财政局一边将办公大楼对外出租,一边又以办公用房不足为由建新楼之事吵得沸沸扬扬,有市民称其实质是财政局借办公用房不足为名给小圈子谋私利,办公楼建成了住宅楼。财政局工作人员回应,新建的综合楼是开发商对外出售的商品房,至于房屋对外出租,好多单位一楼都有这种情况,但所收租金都充入了国库。

19层大楼1~3层为办公用

11月6日,在洛南县河滨南路,华商报记者找到了网上所说的财政局新建的财苑综合楼。这座大楼共有19层,在一个县城来说算得上是豪华气派。一知情人士透露,这座大楼只有一至三层为办公用,其余十余层都是职工集资建的房,大约80余户,户型有130~150平方米不等。该知情人士说,这座大楼前身是财政局的老办公楼,共有三层。大概在2000年前后,财政局搬到华阳路去了,财政局的下属单位就在老楼办公,由于当时房子比较老了,就建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至于具体手续怎么办理的他不是很清楚,但他能确定的是,这座新建的大楼住的人基本上是财政局的工作人员。

华商报记者看到,该楼1~3层的办公用房共有3家单位,分别是洛南县会计管理局、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及洛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财政局员工买房有优先权

2012年,国家颁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23条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租用办公用房。

对此,华商报记者从洛南县财政局办公室寇主任处了解到,这座办公楼实际上并不属于县财政局,该楼是2009年开发,2012年竣工的,手续都很齐全。当时由政府出面,将这里的土地出让给了洛南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交了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就转让成开发性质了。后来开发商申请建的是商品楼,他们财政局的员工只不过是享有买房优先报名权。记者要求联系开发商核实相关情况,寇主任称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

至于1~3层的办公楼,建的时候就跟开发商商量到时财政局要回购,所以才产生了住宅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楼。关于网上说他们现在财政局的办公楼对外出租,寇主任说这是有着历史渊源的,基本上每一个单位都会将自己的一楼租出去,这是发展的需要,但是租金他们都充入了国库。

新建的19层高楼到底是不是手续是齐全,当时是按照商品房的标准来建的呢?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姚欣鲤介绍,如果真的是单位建房,应该不会批这样的手续,因为住宅跟办公不能为一体,但该楼具体走的什么程序,要等领导出面来说。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股,问及县财政局综合楼是否有规划及审批手续,一姜姓女股长称,她是2013年5月才到规划股,以前的情况并不清楚,她也没有权限去查这件事情。(记者 田德政 实习记者 陈丹娅)


编辑:秦人
发表/查看评论     
陕西精品特产 陕西高端特产礼品
陕西旅游票务网 让休闲旅游便宜起来
 
相关链接
 
推荐信息
到西安关中驾校 考驾照  三秦游网站指定单位,网上报名优惠200元!
陕西户县龙窝酒!
秦绿辣椒 我的辣味!
 
最新信息
 
三秦概况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投稿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信息纠错 | 推广合作 | 合作伙伴
Copyright@2010-2014 三秦游网(陕西文化旅游网)
WWW.SANQINYO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