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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发现一道清代宣统三年“道德嘉奖令”

2012-8-24 16:34:00  来源:西安晚报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中国古老的乡饮酒礼以“贤德”排座次,并有严格的审批程序。昨日记者从省文物局获悉,在汉中西乡县档案馆发现有一份清宣统三年的僎宾“执照”,记载了一粮户获皇帝批准为僎宾。

  据介绍,古代酒宴以官办为主,也被称之为“乡饮酒礼”。酒宴上,会把参与者分为三等:贤者为最上等,称为宾,又细分大宾、僎宾、介宾、众宾。其中,大宾为尊,僎宾次之,都只有一人。清代,乡饮酒礼会在每年正月十五与十月初一各举行一次,由各府、州、县正印官主持。此次在汉中西乡县发现的这份“认定书”,被称之为“执照”。主要记载了汉中西乡县丰富里(清时西乡分为18个里)的粮户范成永,因勤俭持家忠厚待人,被清政府认定为僎宾。这份“执照”四周为龙纹图案,显示了它的权威。

  “执照”中显示,西乡县特别邀请靖边县一官员前来主持选拔工作,同时还要有推荐人。推荐人、参与选拔、被认定书的人都要在自己的名字上画押。由此可见,选拔得十分严谨。范成永以粮户身份,在西乡最高地方长官主持的酒宴上获得尊贵席位非常难得。根据记载,酒宴上僎宾只限一人,排序仅在大宾之后,而紧跟其后的介宾、众宾的名额就很多。

  据介绍,认定要经知县(或知州、知府)复核。复核通过后还要逐级上报,最终由吏部呈皇帝批准。被皇帝批准,认定为“宾”类的人,朝廷都要赏给顶戴品级。此外,地方政府还要赠送匾额以示祝贺。由此可见,这份“执照”更算得上是一份朝廷寄予的“道德嘉奖令”。  

  据了解,乡饮酒礼至民国初年废坠,遂逐渐演变成年初的“会春酒”,然“会春酒”已成为民间自发行为,政府官员不再主持。(记者陈黎 实习生刘天鹏)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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