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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5村民设套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羚牛获刑

2011-12-7 17:33:00  来源:西安晚报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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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坝县晏妙军等五名村民,在林区山上放套打猎,先后套住两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羚牛并肢解。近日,晏妙军等五名村民被法院分别判处一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13万元。

    2008年1月9日,留坝县火烧店乡礅礅石村农民晏妙军、郭强、郭亚军、邱国鹏、赖成鑫驾驶三辆摩托车携带猎捕工具到本县武关驿镇红崖沟村九条湾八河林区打猎。晏妙军和郭强到山上放套,其余三人在山下搭竹棚。1月10日晏妙军、郭强、郭亚军前去清套,发现套住一头羚牛,他们就地将羚牛肢解。1月12日晏妙军、郭强等人又上山清套,发现又套住一头羚牛,他们就地将其肢解。随后将两头被肢解的羚牛背下山返回时,被留坝县森林公安查获。晏妙军、郭亚军、邱国鹏、赖成鑫逃跑,郭强被森林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民警相继将郭亚军、赖成鑫、邱国鹏等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晏妙军去向不明。为抓获晏妙军,办案民警四处搜集线索,多次蹲点守候,并数次上门对其家属做思想工作,公安劝其投案自首。2008年12月17日,留坝分局报请县公安局批准对晏妙军进行网上追捕。2010年1月5日晏妙军途经武昌火车站时被公安机关抓获。2010年2月2日,晏妙军、郭强、邱国鹏、赖成鑫被依法逮捕,郭亚军被取保候审。

    经法院审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晏妙军等5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了判决,判处晏妙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郭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郭亚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邱国鹏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赖成鑫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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