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网11月23日消息:2011年3月29日红网一篇名为“安装广告牌民工触电坠楼事故责任无人担责”,事故发生后后引起湖南一时不晓得风波,惊讶、无奈、同情、很多网友的无助也掀起了一时的高潮。新疆人罗斌的事情怎么处理的,是很多网友、读者、知情人士期盼的结果。
近日,本网连续接到罗斌家人的反映:罗斌安装广告牌触电坠楼的事故发生后,确实引起了很多单位的关注与支持,但事故至今没有处理。
2011年11月19日记者采访了罗斌的姐姐罗贝,罗贝说:“我和弟弟是株洲人,自幼丧父。2009年弟弟来到湖南湘潭,在湘潭一家创智广告公司打工。
弟弟事故的经过
2011年3月23日下午,弟弟在福星村新合组罗炳坤家屋顶安装大唐服饰的广告牌,刚上屋顶,就被高压电(10千伏)击伤坠入楼下,当场电晕,全身多处电伤烧黑。经医院诊断:
(1)电击伤:双手双前臂毁损伤、缺血性干性坏死;双上肢电流击伤(10%3度);颈部电弧烧伤(深2度,3);心肌损伤。
(2)双上肢骨筋膜室综合症。
(3)急性肾功能衰竭。
(4)脑挫裂伤。
(5)胸腔积液、腹腔积液、盆腔积液。
(6)右第4、5趾关节脱位、右舟骨骨折。
2011年3月25日上午,我们就请求当地的配电管理所给予帮助,直到晚上12点左右才“借支”了10000元,并“被签署”了所谓的承诺书,此后我们再打电话给该单位相关负责人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2011年3月29日我们求助无望,找到了红网记者,并向记者讲述了具体情况。
2011年3月29日晚红网湘潭站记者欧阳铁强先生于红网发文,题为“安装广告牌民工触电坠楼,事故责任无人承担”。
2011年4月1日,罗斌的家人再次打电话给配网管理所对于该事故的接待并自称负责人的吴姓主任时,该负责人指责受害者家属在红网的论坛中发表的帖子是 “危言耸听”。
2011年10月19日,在湘潭市委政法委维稳办罗主任的协调下湘潭市电业局只愿意承担承担20%的责任,我们双方未达成共识,最后在罗主任的调解下约好于10月24日下午三点在有高层领导出面协商。
2011年10月24日。我和弟弟、妈妈冒雨赶到湘潭市电业局时,电业局保安人员看到我们后就紧紧的关上了大门,我们在外淋雨,后来因为有车辆要出入,保安人员才让我们待在门卫室。在门卫室,我们给处理相关事宜的吴主任打电话,吴主任说:“今天不会有人接待你们,而且告知我们罗斌的事故承担20%的责任是电业局的最终决定,然后就挂断了电话,再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