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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服饰习俗

2012-5-27 19:38:31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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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以前,衣服鞋袜多用粗布制作。当时“衣帽取人”风盛,官吏与富豪多穿长袍马褂,平民则穿连襟或对襟短服。裤子一般都是接腰筒裤。民国时期,政府职员大多穿中山服,戴礼帽;平民多穿棉布袍、对襟褂和长衫;妇女一般上穿大襟袄,下穿宽腿裤;富者外系长裙,劳作时,解掉长裙,换成围裙。
    建国后,机器缝纫取代手工缝纫,服装式样逐渐增多。职工服装多为列宁服、中山服,近年加以少量西服;工人多穿劳动服、青年服和西服;学生多穿儿童服和校服;农民多穿便服和套服。近几年变化甚大,尤以青年妇女的服装名目繁多,款式新颖,诸如皮夹克、滑雪衫、呢大衣、鸭绒裤等应有尽有。儿童服装变化也大,但旧式的和尚领上衣、风衣、花裹兜和后围裙依然时兴,新式的小西服、百褶裙和绣有多种花卉图案的小衣裤异彩纷呈,很少有人再叨叨“会打扮的打扮十七八,不会打扮的打扮尿娃娃”这句老话了。
    变化最大的是首饰。清时男女皆蓄长发,结辫垂于脑后。不同的是:男子额上发要剃掉一块;女子不剃,则于额前梳成留海,婚后把辫子绾成卷,时称盘龙髻。并于髻上插以金钗、银簪。民国时,男人剃光头,留短发,戴瓜皮帽。女人仍于婚前留独辫,婚后梳成卷。建国后,干部、工人改戴黄军帽、蓝军帽,岭北农民裹以白毛巾,岭南农民以青蓝布数尺盘戴头上。女青年改独辫为双辫,系以蝴蝶结,婚后多剪成短发。近时受港风影响,男留长发,女性烫发到处可见,帽饰、头饰多种多样。除某些机关的标志服外,人们的穿戴已不再成为职业身分的标志了。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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