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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民族概况

2012-5-27 19:01:08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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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安有汉、回、满、壮、白、傣、黎、土家、哈尼、布依、蒙古等11个民族。
    一、汉族
    汉族在本境聚居历史悠久,县东熨斗滩有汉建石佛寺,唐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建安业县。清乾隆前期,为发展生产,招抚了部分汉民入境,也有一些人由于天灾人祸来此垦荒定居。从清末到新中国成立,汉族一直发展旺盛。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有汉民55819户,255127人。1989年底全县有汉民60576户,260333人,占总人数的96.4%。
    二、少数民族
    全县少数民族共有10个,9708人,占总人口的3.6%。其中:
    回族,在镇安已有600余年历史,明代洪武、永乐年间,由于实行全国性的屯军移民制度,大量流民、士兵迁入,守城开矿,垦荒种田。此时,山西的魏姓,本省临潼的王姓等回民,于洪武八年(1375)迁入镇安茅坪等地。由于清代统治者推行民族歧视政策,使大量回民由关中和甘肃临夏流落镇安境内,乾隆初有安、马、高、杨、胡、石等姓迁入西口和米粮等地。此外,西安市和安康的回民商人,传教阿訇等来镇安后,也有定居者。据茅坪回族乡蒿树垭清真寺咸丰八年(1859)碑记:“河州杨老师大人于乾隆年间驾临我方。嘉庆末年(1820)亡故于分水垭,葬埋石马梁”。光绪末年(1908)回民发展到5300余人。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有回民1212户,6013人,分布于5个区、17个乡、19个行政村。1982年有回民1823户,8807人,分布在8个区,24个公社,63个大队,152个生产队。到1989年全县有回民2421户,9683人,主要分布在茅坪、程家、甘沟、西镇、熨斗、大坪、张家、文家、朝阳、回龙、永乐、云盖寺等36个乡(镇)。
    本县还有满族2人,住在永乐镇。哈尼族2人,蒙古族1人,住在柴坪乡、大坪乡。壮族7人住永乐镇、回龙乡。白族3人住峪乡、白塔乡、米粮乡。土家族2人住灵龙乡、东河乡。傣族2人,住东河乡。黎族3人住米粮乡。少数民族中除回族历史较久外,其他少数民族,大多数是由云南等省迁入的军转干部配偶或子女。
    三、民族关系
    1949年前,民族之间存在着隔阂,种族歧视严重,对少数民族不能一律平等。清乾隆十五年(1750),本县回汉民为经商纠纷,县衙一次拘捕回民30多人,均判刑。官方文牍中竟称回民为“逆”。同治二年,陕西京堂李云麟与镇安县知县王兆庆带乡团镇压回民反抗,在茅坪黄龙洞一次烧死避难回民百余人;在南沟口杀回民数十人。
    民国12年(1923)10月,军阀混战,河南“老洋人”数万入镇安境。经熨斗滩、水峡、茅坪等地时,毁住房,杀牲畜。同年,北洋军阀刘镇华的镇蒿军五团路过茅坪,烧毁两处清真寺及部分民房。民国18年至20年(1929~1931)镇安剿匪司令徐宾誉,带领镇安、柞水、山阳、蓝田四县保安团2000余人,围剿西口、茅坪回族集居地,烧房屋百余间,杀回民十余人。
    虽然如此,回汉人民之间依然友好相处。乾隆年间,回汉人民共建清真寺,共同开发茅坪乡。民国35年(1946)阿訇马席珍以清真寺为联络点,带领群众为人民解放军筹备军粮,送情报,作掩护,为解放镇安做出了贡献。
    新中国建立后,少数民族社会地位显著提高,民族关系彻底改善。回民在征兵、升学、入党、招工、提干等方面都受到优先照顾。1953年成立茅坪、观上回族自治乡,并由县政府组织回民干部、积极分子56人去西安、北京等地参观学习,选拔45名回民青年参加县、区、乡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回汉也开始通婚,婚、丧、喜庆互相帮助,互赠礼品。农业合作化时,有些回汉杂居的地方起名“团结社”、“联合社”、“友好社”,寓意回汉人民的团结友好。1978年后,县政府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1984年再次成立茅坪、程家两个回族乡,国家拨专款扶持其发展经济、文化。1989年全县回民中有共产党员223人,共青团员328人,国家职工142人。有些还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其中副县级1人,副乡级以上的29人,省人民代表、省政协委员各1人,县人民代表14人,县政协委员8人,有专业技术职称的44人。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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