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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岁时节令习俗(1)

2012-5-27 12:03:40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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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历纪日
    春节
    春节习称“过年”,是民间最隆重的节日。农历腊月三十日称为“大年三十”。元旦称为“大年初一”。年事活动一直持续到元宵节。
    腊月三十日,家家张灯结彩,门口贴红纸对联,称为“春联”。午餐时,全家男女老幼齐集一堂吃“团年饭”。饭前鸣放鞭炮,饭后祭祖坟,称“送亮”。入夜,称“除夕”,全家围炉取暖。火烧得很旺,称“三十晚上的火”。各处灯火通明,全家坐到深夜,称“守岁”。长辈给孩子们一些钱,称“压岁钱”。过了午夜,全家走出大门并放鞭炮,称“出天行”。
    大年初一,穿新衣服,各家关门闭户,人不出门,连垃圾也不外倒。初二以后,亲友相互往来,送礼拜年。春节期间,称“新春”,请客吃饭为“请春客”。解放初期,县人民政府曾倡导勤俭持家,不请客送礼,但积习难以改变,沿续至今。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元霄节,家家户户吃元宵。夜晚观灯,十分热闹。石泉民间,从正月初十以后,白天有高跷、社火。夜晚有龙灯狮子及彩船。正月十五日夜晚,玩灯,直至通宵达旦。称“十五晚上的灯”。
    “文化大革命”期间,禁止玩灯。十年动乱结束后,恢复传统习俗。
    清明节
    农历三月清明节(公历4月4~6日),是民间祭祖坟的节日。祭祖坟,又称“扫墓”或“挂坟”,“挂青”。在坟头插“清明吊”并将方形白纸挂在坟上,给坟前立墓碑也多在此节日进行。旧时,大家族建有家庙(称为祠堂),每年举行清明会,大摆酒席,全族人参加。解放后,民间只祭祖,未开清明会。
    清明节是一年一度农事活动的重要节令,很多农作物都在清明前后播种。
    节日前后,东南风起,青少年爱在县城东门河坝放风筝。
    端阳节
    农历五月初五日“过端午”,家家吃粽子。清晨,街头有卖艾蒿和菖蒲及其它鲜草药者,群众买来熬水洗澡,或在大门两侧插艾蒿,挂菖蒲。旧时,人们喝雄黄酒。解放后,经国家医药部门宣传,雄黄为硫化砷矿物,有毒,不宜多饮,近几年来喝雄黄酒者渐次减少。妇女们做“香荷包”,缠“香菱角”给孩子们佩带。沿江城镇,旧时在这天夜晚放河灯,今无此习。
    七月半
    农历七月十五日称“七月半”,为民间祭祖节日,家家上坟,烧纸钱。旧时用钱凿(麻钱币形)打印在火纸上。今不用钱凿(有的用人民币在火纸上一按,表示已印为冥钱),仅在坟前烧纸,点蜡烛,鸣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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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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