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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服饰习俗

2012-5-19 17:56:30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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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容装
    (一)发型清代,男人留发梳辫。30岁以上的官绅士儒蓄须,有“无须不成相”之说。一般劳动者逾60岁始蓄须。女孩出生后,剃了满月头,不再理发。年轻姑娘额前留刘海,额后编发辫。出嫁时,发辫挽成髻,且以线绞面部汗毛,俗称“开面”。宣统三年(1911),辛亥革命提倡男人剪辫剃须。中华民国时期,发型增多。青年人有平头、中分、光头等;妇女剪去发髻,改留短发;年轻姑娘有的仍梳辫,有的留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型更多。男人有西发、游泳发、抛顶、平头、光头;女人有染发、烫发、披肩发、青年发、上海发、游泳发、学生式、盘头、扎发、波浪发、单(双)长辫和双短辫;女孩有儿童式、蝴蝶式、羊角式、朝开辫、小辫子等。今之男女老幼,美容美发者日增,花样繁多,不胜枚举。
    (二)首饰清末民初,女孩穿耳戴环,有钱人挂金质银质耳环、耳坠、项链;穷人则穿线悬珠。还有男孩穿耳戴环的。富家子女颈戴金、银项圈,胸佩长命锁,此风延续至今。
二、衣着
    清代,有地位、学位的男士以长袍、马褂、夹袍、棉袍为礼服,质料为丝绸或上等布料;便装为制服,头戴礼帽;一般群众以黑色或蓝色的对襟短衫、长裤、短袄、棉裤为便装,均系手工制作。布料以小布(宽幅一市尺)为主。逢年过节,本籍人不论穷富,均身穿长袍,头包帕子,脚蹬布鞋或草鞋。中华民国时期,农民衣着以中山服、大腰裤、线袜、布鞋为主,有的还穿皮鞋。青少年衣着:少女一般穿绣花边的短衣、长裤或百褶裙,也有穿旗袍的。富家闺女均着丝织料的旗袍,留辫子;妇女留短发,女学生着短衣、裙子。此外,妇女不论老幼,都带耳坠、戒指、手镯等;老妇穿蓝或黑色宽大上装,着长裤。儿童服装,不论富贵,都很讲究,特别是头胎,娘家送给婴儿斗篷衣和帽子,并在帽沿镶以银质的象征“长命富贵”的各种饰物。棉帽,有尖顶护耳或猫头等样式;单帽,有绣荷花的或桃儿形的,主要护脑心(未成脑骨处)。衣服为百家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男女老幼之衣着,大都为手工制作,有“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勤俭持家习俗。1970年以后,衣着变化显著,男女喜穿黑、灰、黄色的中山服、军便装,质料为上等机织布。1993年后,西装革履、裙子广为流行,质料多为化纤、毛呢、丝绸。少女及儿童服装更为鲜艳、新颖。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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