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资救灾 每遇灾害,党和政府号召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捐款、献物,支援灾区。60年代初,本县曾捐献粮食、衣物,支援安徽、河南灾区。1967年和1977年,本县曾两次捐资支援全国地震灾区。1986年,本县发动广大团员青年采集树种,支援甘肃。1977年和1987年,本县遭受严重洪水和大旱,各乡镇及群众之间互助互济,战胜困难。
集资办学 60年代以来,在全县兴起了集资办学热潮,广大干部群众捐款献料,投工投劳,各尽所能。1985年开展集资办学活动,全县有163个单位(县级77个,乡镇86个)和2715名干部职工(县级1692名,乡镇1023名)共集资现金237509元,群众投工献料折价517928元,共计755437元。最多的一人集资50元,最少的5元。
拾金不昧 从60年代学雷锋以来,本县常有拾到物品、钱币者主动交公,或寻找失主,拾金不昧,蔚然成风。1965年后半年,金鼎小学一学期全校就交回拾物102件。1970年,旦八公社后牛沟妇女王学芳拾到公款4200多元,主动交公,受到奖励。1989年10月22日晚,志丹中学高九○级一班学生吴生富在校服务部食堂拾到人民币701.60元,主动找到失主。失主感动地当场拿出50元钱表示感谢,吴生富同学却婉言拒绝。共青团志丹县委授予其“优秀青年”称号,并号召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学习他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
1990年3月30日,杏河中学教师杨世明在回家的路上拾到数额为17000元的一张存款单,他四处打问,找到失主。
勤劳致富 旧社会把雇长工、寻佃户、剥削人视为富豪的标志。新社会以勤劳致富、科学致富、守法致富、文明致富为光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们把有经济头脑,懂科学技术,善经营管理,会经商挣钱,能带领群众致富脱贫的人视为能人,受到尊敬和拥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