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衣饰
衣饰风俗,有其明显的时代特征,历朝不同时期都有改易。
本县人民衣饰向来朴素,尤以沙苑区为著。
衣着 清代,男,头戴凉帽、帽瓢、火车头帽或四开叉;身着长袍、马褂或偏襟大袄,大裆长窄裤,腰、腿束带。女,上着挽袖大襟袄或敞筒袄,下穿长窄大裆裤,腰系裙子,腿扎膝裤,小脚缠带,穿跷跟鞋,俗称木底鞋。着敞筒袄者,肩披油领。油领,角缝带系铃,形有四豁云、六豁云(即四角、六角)。袄嵌花纹辫边,鞋绣大、小花。民国时期,男,一般上穿对襟袄,下着大裆裤,头戴帽瓢或包白毛巾。士绅、富户多穿长袍,戴礼帽。女,上穿偏襟袄,下着大裆长窄裤,腿扎带,婚丧喜庆腰系不同颜色的裙子。民国后期,职工、学生已有部分人着中山式服装;少数青年妇女亦有穿旗袍的。建国后十多年间,男,多穿对襟袄、大裆裤,头包白毛巾或戴八角解放帽,脚穿圆口鞋;女,多穿偏襟袄、大裆裤,裤形宽大短。干部、学生普遍穿蓝色中山服、学生服。“文化大革命”期间,男女青少年多穿黄绿色军装,衣着单调。进入80年代,人们衣着样式美观多样,男穿中山服、西服、军服、港服等;女穿中西服、西服、连衣裙等。头戴军帽、工人帽、风雪帽、太阳帽。脚穿圆口鞋、运动鞋、皮鞋、凉鞋,青年妇女着高跟鞋也很普遍。干部和农民穿衣式样和布料质量差异大为缩小。衣料,建国前以自纺自织“土布”为主,染以黑、红、绿、蓝、灰单色。穿绸缎、机织布者仅是士绅、富户。建国后,随着纺织工业的发展,布料花色品种逐年增多,除棉织布外,各种化纤布、毛料等不断投放市场。1980年以后,穿化纤布者已很普遍,很少见到着土布者。
发型 清代,男留长单辫。民国初,提倡剪长辫,男多剃成光头,少数剪为短发,下垂脑后,长与发际齐。女,未婚留辫,婚后挽髻。孩童,男留齐眉发,女留小双辫。民国后期,男已有留分头、背头发型的,女已有留剪发型的,但为数很少。建国后,男女发型增多,男发型以分头、平头、背头为多;女发型以剪发、双辫较为普遍。80年代人们普遍追求美观大方,男青年留青年长发型者较多,女青年多种烫发型者日渐增加。
首饰 建国前,妇女头戴簪钗,耳垂耳环,腕戴镯,指戴戒指,惟富者质多金、玉。建国后,戴首饰者逐年减少,60年代已很少见。随着经济状况好转,80年代女青年戴耳环、戒指者逐渐增多。男女戴手表者在城乡已很普遍。
二、饮食
建国前,县境内大部分地区乡民,主食小麦、谷、豆,主、杂结合,间食野菜。特粉麦面多用于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筵席,有豆腐席、半荤半素席、荤席。儿女婚事豆腐席居多。
建国后,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50年代主食小麦,兼食玉米、谷、薯类。1958年以后,由于左倾错误不断泛滥,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粮食减产,群众生活曾出现过暂时困难,尤以1960~1961年较为严重,民以食杂粮为主,且“低标准,瓜菜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产量显著提高,农民常年以食白细麦面为主,城内“80”粉、特粉面成为紧俏物资。县内饭食习俗,闲时,早、午两餐,忙时早、午、晚三餐。平时以面作烙饼、饺子、面皮、铪饹等调剂生活。人们多喜爱吃“油泼辣子夹蒸馍”、“油泼辣子biang biàng面(宽、长、软面条)”。逢年过节割肉装“碗子”、炸油糕、蒸包子,待客烙饼、捏饺子。菜食,讲究一碟辣子四碟菜。筵席,一般九个碟子,一品一盘四个小碗,丰盛的四品四盘六个小碗,特丰的名日“十三花”。其品、盘内容,因经济状况而异,但海味鲜鱼、鸡肉、牛肉在筵席上已较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