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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民间再婚习俗
2011-10-30 14:50:20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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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以前,妇女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夫死不能再嫁,要“守节”,少数富户还立守节牌坊。
    民国建立,“从一而终”的观念虽有改变,但凡妇女再婚,认为是不光彩的事,每当这种情况,原夫家和娘家乘机向再婚妇女的新夫索要很重的财礼;原夫的村中也多方阻拦,要交“城门钱”。娶亲也是黄昏车到,天黑离村,晚上拜堂。不举行盛大宴席。
    解放后,男女婚姻自由,妇女再嫁已不再受鄙视和限制,社会还创造条件为再婚妇女牵线。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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