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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审计(1)
2011-10-16 21:38:40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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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监察
    1953年3月,本县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发的《各级财政监察机构执行财政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在县财政科配备财政监察专职干部,开展财务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责:1.监察各机关对于财政政策、法令、规定、制度之贯彻执行;2.监督检查各机关及企事业机构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和编造;3.监督检查国营企业和合作社机构对各项税收、利润、折旧及其他应缴款项的正确计算及如期交库;4.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对政府所规定的执行国家出纳业务办法及交通银行对政府所规定的基本建设拨款办法的正确执行;5.监督检查国营企业和合作社机构以及各部内部监察组织是否坚持励行节约,并经常和一些贪污浪费及违犯财政制度、财经纪律现象作斗争;6.监督检查国营企业和合作社机构对各种财务会计工作的正确处理及预算决算和各种会计报表的及时报送;7.监督检查一切财务人员和会计人员是否遵守制度,忠于职守;8.根据检查材料,对各机关及企事业部门提出改进财务工作的建议。
    1953~1954年,全县监督检查20个行政和事业单位,查处违纪案件24件。其中贪污2件,挪用公款3件,多批重批3件,专款不专用2件,积压资金节余不上交5件,不遵守预算制度2件,乱收乱用3件,税收错征1件,偷税漏税2件,挪用税款1件。处理后共收回资金458万元,有11人给予记大过处分。
    1963年,在县属行政和企事业单位聘请10名财政监察通讯员。是年,奉省委指示在全县开展清理“小钱柜”,止1964年10月,共清查175个单位,查出违纪资金75万元。其中县级单位56万元,公社级19万元;清出“小仓库”物资总值1.8万元。
    1966年“文革”动乱开始后,财政监察机构形同虚设。1976年,全县开展税收大检查。经过检查的58户工商企业,漏交工商所得税6.4万元。重点检查505户,查出违纪资金121万元,上交财政95万元。
    1977年,对市、县企事业单位和公社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查出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挪用公款21.9万元,建办公大楼2371平方米,并截留支援人民公社投资款12万元,安排修建农机修造厂职工宿舍楼和弥补农机事业费超支;县水电局转移小型水利工程补助专款15.8万元,其中3.8万元以代房管所建房为名,私盖三层楼房550平方;市磷肥厂扩建2万吨硫酸车间;占用银行贷款49万元;县水泥厂未经批准动用资34384元,买汽车1辆、630型车床1台和破碎机1台,增加银行贷款5.9万元;县饮食服务公司买锅炉1台,长期占用流动资金;县计委挪用西关防水渠专款2万元铺修火车站道路,事后又给9个单位摊派排污渠道款7.4万元;桥镇公社挪用公款和摊派资金9万元,私自搬迁社址;上王供销社将楼房修建费1155元摊入商流费;西秦酒厂私改工棚建造计划;将1.3万元和职工食堂造价1万元摊入成本;县化肥厂将铺设水泥路面款1.7万元列入生产费用;县百货公司在指标外用908元购买电视机1台、县丝绸厂购买设备6804元、 县饮食服务公司添置餐厅设备7611元分别摊入费用或列入商流费;五一造纸厂将购买设备款1048元和医务室、托儿所、子校各项费用挤入成本;龟川公社34名干部私分树款1020元,用事业费购买床垫、藤椅、运动衣共计3780元;八鱼公社购买雨衣雨鞋35套,动用公款1440元无偿发给公社干部;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未经批准,购置控购物品363件,支出8351元。上述问题查出后,均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作了处理。
    1980年,为及时掌握财政监察信息,加强财政监察联系,在基层聘请财政监察通讯员34名。1983年,全县开展纳税交利大检查,自查684户,查出各种违纪资金22万元。其中偷漏税款19万元,全部上缴财政。
    1984年3月,县财政监察机构撤销。
第二节 审计
    根据《宪法》和国务院(1983) 36号文件精神,本县于1984年4月17日成立县审计局。是年,在边组建机构、边工作的过程中,对县五金公司基建和县石油公司财务收支与经济效益进行试审,审出违纪资金1.2万元。
    1985年,对粮食、工业、教育3个系统22个单位进行审计,共查出违纪资金107万元,上交财政52万元。并配合财政、税务、纪检委对39个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共查出违纪资金333万元,上交财政资金224万元,征奖金税33万元。是年,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营、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中检查3584户,查出违纪资金276万元,收缴入库236万元。周原面粉厂匿报营业额3.2万元,逃避营业税9000元;县秦凤机械厂匿报产品销售收入1.6万元,逃避产品税8000元;宁王机械厂加大成本34万元,漏交所得税1.8万元;陕西机床厂发放服装费列入生产成本5.1万元,偷漏所得税2.8万元;县工商局罚没收入14万元,不上缴财政挪作它用;县林业局超标准发放奖金4022元,每人平均223元。
    1986年,对公安、农林、物资、供销等6个系统87个单位进行审计,共查出违纪资金150万元,上交财政35万元。同时对20个基建事业单位进行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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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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